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方案:110千伏扣10%“过网费”

2009年07月01日 9:36 772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分年逐步推进试点
  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9年要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3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关于清理优惠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后。
  《通知》指出,参与试点的大用户,近期暂定为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  (66千伏)及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工业用户。大型工业用户电量比重较大的地区,应分年逐步推进试点;参与试点的发电企业,近期暂定为2004年及以后新投产、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火力发电企业(含核电)和水力发电企业。其中,火力发电企业为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企业,水力发电企业为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企业。由国家统一分配电量的跨省(区)供电项目暂不参加试点。
  《通知》还对电网开放、交易方式、交易价格、计量与结算、辅助服务、余缺电量调剂、调度原则、合同签订、信息与合同报备、发电容量分配、实施程序、监督检查等试点内容做出了规定。
  国家电监会表示,《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增加了用户用电选择权,推动电力市场进一步开放和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增强大型工业企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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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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