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环保”招牌 只有提高企业的污染成本

2011年03月10日 10:37 859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相对中国的“轻罚”,2010年备受关注的墨西哥湾漏油事件肇事者BP石油公司,则是被逼得变卖家产。据测算,漏油之灾最终可能使BP“吐血”超300亿美元。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中国要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由于民事赔偿制裁力度不够,应该用刑法加以配合。
  另外,企业与地方政府就环保问题的暗箱操作,亦遭到环保部的批评。
  令人印象深刻的一个案例是,在2010年的郴州血铅事件中,事发地之一嘉禾县近年来急于发展经济,推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准入条件为GDP让道”的经济发展思路,新上项目环评报告审批实行“先上车后买票”,致使全县将近60%的企业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而另一事发地桂阳县,其污染企业竟然于调查组到来之前被炸掉了。
  随着环保整治的深入,环保不达标企业,开始遭到停止信贷等惩罚措施,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也意味着环保法规也将不断得到完善。
  当然,正如周生贤所言,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就企业而言,在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看来,有远见的企业家们要自觉担当起社会的责任,做一个有良知的、为中国赢得良好呼声的企业。政府方面的努力亦不能缺位,比如安徽省怀宁县引发血铅的企业,竟然是地方环保部门招商引资的项目。
  正如王玉庆提案所言,环境保护要取得效果,就必须建立完整的制度来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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