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锌业减耗或呈区域差异化

2011年04月06日 9:40 780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三、四类地区锌冶炼企业集中
  第三类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和陕西,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16%;第四类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和宁夏,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15%。这两类地区集中了全国众多大中型锌冶炼企业,例如湖南、四川、陕西、云南、广西、河南、内蒙古等省区,而这些省区的企业在“十一五”期间因“一刀切”的节能减排举措而饱受限电浩劫。尤其是2010年9月之后,各省区内锌冶炼企业因为严厉的限电举措,生产或多或少受到影响,广西地区首当其冲:限电影响规模最广,从矿山到冶炼;持续时间最长,9月以后广西境内的锌冶炼企业生产就一直处于缩减甚至停产状态。
  据统计,三、四类地区锌冶炼产能在全国总产能中占比80%以上。在“十二五”期间对这些地区规定相对较轻的节能指标或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锌冶炼企业的压力。然而,2011年规划中的锌冶炼新扩建产能也主要集中在西北和西南地区,占扩建总量的66%左右,这些锌冶炼项目的相继投产对相应地区的节能目标将施加一定压力。
  五类地区或成为未来锌冶炼“移居地”
  第五类地区包括海南、西藏、青海和新疆,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10%。这些地区锌冶炼企业产能占比少,然而矿产资源正在开发中,较低的能耗限制也将成为吸引锌冶炼项目的“移居地”。虽然目前这些地区锌精矿产量并不高,2010年产量最高的青海也仅为7.7万金属吨左右,西藏、新疆都仅在2万吨左右,然而随着地区资源的勘探和开发,三省区将成为锌冶炼原料的新增长点。再加上能源利用方面限制宽松的优势,将具备较大的吸引力。
  然而,“十二五”规划酝酿的省区间指标差异究竟对锌业的影响如何,关键还取决于政策执行的方式。例如如果将单年的节能减排目标分配得当,各地区企业的生产仍然可保持相对稳定,也可避免某一年急剧加压的节能限电举措对企业造成的较大负面影响。而对于企业自身来说,如何合理设定其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规划、生产计划,如何在每一年结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而设定合理的目标,也将决定企业的发展前途。

[1] [2]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