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铅超标反思: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不能只顾赚钱

2011年05月12日 8:39 1036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血铅事件是粗放发展的必然结果
  防治污染的根本出路是产业升级,切实转变发展方式
  铅污染事件是粗放发展的必然结果。这几年,环保部环境应急调查中心处理过多起血铅超标事件,他们认为,铅污染事件是长期环境污染积累的总暴发。
  多年来,部分地方重经济、轻环保,低水平重复建设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铅冶炼、铅回收和铅酸电池企业。由于涉铅企业给地方财政上缴利税,当地政府不支持甚至阻碍环境执法,导致政府相关部门对污染企业疏于监管,甚至开绿灯,撑保护伞。
  同时,涉铅企业大多处于偏远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方的环境执法能力严重不足,有的县环保局没有执法队伍,大多数县级环保局不具备铅及其化合物的监测能力。这种现象,在全国相当一些地方普遍存在。
  从近两年的血铅超标事件中,人们发现几个“事故多发”地区。比如河南的济源,湖南的郴州。
  河南济源的铅冶炼开始于上世纪50年代,铅冶炼生产工艺不断改进,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豫光金铅是济源市的一家大企业,采用先进的富氧底吹工艺,粉尘回收率达99%以上,2009年仍然成为血铅超标的污染源。
  环保部门调查后认为,因为当地铅冶炼企业含重金属粉尘多年来的排放,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采用烧结锅工艺时的大量铅烟排放,以及生产原料和废渣在运输过程中扬散流失,造成铅、镉等重金属及氧化物在周边环境中沉积,对人体和自然环境产生影响。
  郴州市地下埋藏着70多种矿产资源,钨、铋、钼、微晶石墨的储量居全国之首,铅、锌储量分别居全国第三、第四位。有色金属产业在给郴州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结伴而生的还有严重的环境污染。
  血铅事件之后,济源市对32家涉铅企业实施停产整顿。郴州所辖的嘉禾县关闭了3家非法粗铅冶炼、8家小造纸厂、7家小炼油等企业,桂阳县也着手整治小冶炼和矿山等各类排污企业。郴州市一位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识到:“郴州不能再走靠山吃山的老路子了。”
  济源和郴州的例子告诉人们,在铅冶炼等涉铅企业较为集中的地方,不仅要关注企业生产中的“三废”排放,而且也要重视铅污染累积对环境的危害,根本出路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产业升级。

  链接:“1公里内”不得新建铅锌冶炼项目
  国家发改委2007年发布的《铅锌行业准入条件》中规定,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食品、药品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铅锌冶炼项目,也不得扩建除环保改造外的铅锌冶炼项目。
  再生铅锌企业厂址选择还要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焚烧厂选址原则要求进行。

[1] [2] [3]

责任编辑:lee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