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铅行业还能不能摘掉黑帽子?

2011年06月03日 10:32 1155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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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14日,由河南豫光金铅集团自主研发的新的炼铅工艺试产成功,这是我国首条“一步炼铅法”生产线。据了解,这一生产工艺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比传统工艺节能40%,二氧化硫等综合排放大幅减少。

  标准篇

 

如何避免达标排放仍污染?
要考虑涉铅企业周边的环境容量、自净能力,建设以人群监控为核心的铅污染防控体系

  今年3月以来,浙江省台州市、湖州市德清县和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接连曝光3起血铅事故。而在2009年8月,陕西省凤翔县发生615名儿童血铅超标;去年,全国也发生了6起影响较大的血铅超标事件。令人费解的是,在所有涉及血铅超标事件的企业当中,既有排放不达标的违规企业,也有通过了环保核查的上市公司,还有自认为没有涉铅的有色金属行业。
  虽然“排放达标”、却被认定是造成血铅超标的主要责任方,这是相关的排放标准定得太低还是监管不力?究竟该如何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达标仍污染症结在标准
  工业排放标准规定的气体铅含量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相差将近1万倍
  以去年发生的陕西凤翔、河南济源千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为例,东岭冶炼公司和豫光金铅、万洋、金利公司被认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方。但事后的检测数据却显示,东岭冶炼公司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淬渣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周边土壤的铅含量也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这3家企业在全国涉铅行业中也都名列前茅,其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标准。
  作为一家年产值4.5亿元的铅酸蓄电池生产厂,今年浙江德清血铅超标事件中的浙江海久公司,早在几年前就已通过ISO14000环保认证,其周边土壤、水环境和农作物铅浓度经检测亦符合标准。
  在河南济源血铅超标事件发生后,济源市环保局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李真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每月至少对企业检测两次,还包括夜间、节假日的突击检查,从近5年驻厂监测和在线监测的数据看,豫光、金利、万洋3家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都能够达到国家标准。这一结果暴露出了污染物排放标准与人体健康标准之间存在的差距和矛盾。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环境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排放标准。水、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对人体和动物的长期试验结果得出,以在一定条件下确保人体健康的污染承受限值为人体健康标准。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综合考虑行业经济、技术水平制定,是环境执法的依据。也就是说,达到工业排污标准也完全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因此,地方环保部门执法时,除了监测企业是否达标排放,还要考虑当地的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标准。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中关于铅的限值并不低。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铅的平均浓度为1.50毫克/升,与美国现行标准相同。然而,我国工业排放标准规定的气体铅含量年平均值是100毫克/升,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相差将近1万倍。因此,现阶段以生产排放达标为目的的铅污染防治体系无法应对环境健康需求,需要从工业污染防治体系转换到以人群健康风险防范为核心的防治体系上来。

  涉铅企业为何做不成“百年老店”?
  一旦污染富集达到自然环境容量,就应考虑转产或搬迁
  从人群尤其是儿童可能摄入铅的来源看,铅主要通过企业生产排放、消费排放、环境本底三大渠道,而这三者之间可以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同时,铅广泛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汽车尾气、燃煤、发电、钢铁冶炼、印刷品和室内外装修等,可谓无孔不入。铅可以各种化学形态存在,一旦进入环境或生态系统就会存留、积累或迁移,不会消失。所以,无论是采矿、冶炼、制造还是污水灌溉、含铅制品回收利用,一旦在某个环节,铅进入水体、土壤中,非但不能降解,相反却能在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下,成千万倍地富集,最后进入人体。
  我国还有许多地区存在高铅环境背景,大多是由区域性岩土高铅或者矿产区的高铅尘埃所致。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环保所所长李韧说:“超标有两个可能,一是当地所有企业排污总量超过了环境总容量。即使当地所有企业都达标排放,但排污总量巨大,仍会造成当地环境质量标准超负荷。二是长时间的富集。”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重金属污染企业不能做成“百年老店”,一旦污染富集达到自然环境容量,就应考虑转产或搬迁。

  环境标准该怎么定?
  不但规定排污口的铅浓度限值,还应规定学校、居民区等企业周边环境敏感区域的浓度限值
  在企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如何确保周边环境或人群不受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许振成表示,对健康造成威胁的受污染环境区域往往呈“斑点”状或“条块”状,对这些地区要密切监测受影响的水、气、土以及农作物。而我国目前的环境监测主要是以规定点位的化学指标为主,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对涉铅企业周边的工业布局、企业数量、环境容量及自净能力或者富集能力进行统筹规划,建立科学的环境容量标准,从而发展为以人群监控为核心的铅污染防控体系。
  在2010年全国环保科技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明确指出,针对重金属污染,环境保护部将修订相关环境质量、排放、监测规范、样品、清洁生产、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信息标准。对此,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新锌、锌排放标准将明确规定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工业转炉、熔解炉、干燥炉及铅的二次提炼等铅的排放限值;不但规定企业污染排放口的铅浓度限值,还将规定企业周边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浓度限值,重点考虑人体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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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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