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整合卡壳:仅关停6家民企

2011年07月01日 9:1 1976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民退之思
  这次稀土企业整合又一次向人们讲述了一个老故事:以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名,用行政强制手段关停合法经营的民企。
  这样做果真能达到国家利益最大化吗?这注定是一个南辕北辙的臆想。
  首先,我们最应该慎重的是,不要因为利益而践踏法律。若强制关停这些合法企业将置物权法、公司法、劳动法于何地?一个国家的富强不是因为某一样产品卖高价而获得的,而是从一个受法律保护的、自由繁荣的市场中获得的。
  其次,因环保困局、稀土贱卖而关停几十家企业明显理由不足。虎兕出于柙谁之过?是监管不力还是其他?无论如何,关停企业不是做好这些工作的必要条件。
  做好这些工作还有其他办法,诚如被关停企业所请,行政部门可以提高环保标准,可以限制稀土生产额度,但一定不要以血统差异为由而一关了之。
  民企也是国家财富,也能提供大量就业机会,也能推动产业进步。由于生存压力它们甚至是中国产业进步的原动力。大量的事实说明稀土冶炼技术的进步与这些民企的努力息息相关。
  再回头审视这次整合——使一个国有公司在稀土行业获得超级垄断能力。这样做能给中国的稀土行业带来多大好处?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垄断必然产生特权,而特权公司必然伤害行业发展。中国的国家电网因特权导致电煤倒挂,造成大面积电荒;日本的东电因特权而不顾风险强行发展便宜的核电,因特权而瞒报安全隐患,最终酿成大祸。当包钢稀土控制了北方稀土品种的开产和冶炼加工后,必然会轻松获得超额的利润,那时它有多大的动力推动发展技术革新?
  再从技术革新的角度回看包钢稀土的发展历程,从1961年进入稀土行业至今,它的产业链条还徘徊于低端的上游产品,只能与现在的这些被指为工艺落后、行将关停的小型企业为伍。它赶不上规模、资历都不及自己的江浙稀土企业,更遑论与国外企业争锋。
  在计划经济的年代国家把发展稀土的重任交付给包钢稀土,同时配备了大量的研究力量,但是它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果?今天,在同样的体制之下,它又有什么理由能保证以后就能做好?
  倘若上游稀土产品价格的暴涨未能顺利转移到下游最终产品,并造成江浙一带刚刚起步的稀土应用企业的夭折,那么这才是中国稀土最伤的痛。这不是危言耸听,现在已出现江浙稀土企业不生产、只储存原料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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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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