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器实名制引发热议

2011年07月05日 14:44 635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从个人手中收购时,还应当登记出售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从企业收购时,还应当登记企业营业执照有关内容。“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由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翻新需记入产品档案办法规定,维修、翻新后,拆解下来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维修、翻新应当保持或改善节能、环保性能,注意使用节能、环保工艺和器材物料。“所有维修、翻新的过程都必须详细计入该旧电器的档案中。如未执行,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而目前,消费者在购买旧电器时,根本无从知晓该电器过去的历史,从哪来,修过哪,换过哪,都不清楚。”
  保修期不得少于3个月根据规定,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粘贴旧货标识,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保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应当设立销售台账,对销售情况进行如实、准确地记录。
  经营者应在旧货市场或政府部门指定的交易场所销售。丧失全部使用价值、需要报废,以翻新冒充新产品,未张贴旧货标识,在抵押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期间,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走私、来历不明或有赃物、走私嫌疑,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禁止经销。 “旧电器也有了保质期,这一规定可以最大化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给了消费者维权的依据和时间。”
  旧货将有工商注册标识办法规定,旧货市场应建立对经销商资质审核等管理制度,健全经销商档案。鼓励旧货市场建立健全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对经营者收购和销售的旧电器电子产品信息及时进行统计并发布,包括品名、商标、类别型号、数量、单价、经销商、购买者等内容。鼓励旧货市场特设报废家电储存专区,并提供报废家电集中收集、运输的服务。
  中国旧货业协会将负责设计制作旧货标识,在经工商注册后,会向旧货市场及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提供。“贴上标签就有了统一的标识,一目了然,便于消费者识别旧电器。”
  有期许有担忧 希望政策真正利民您对旧电器实名制有什么看法?均表示:听说了这个消息后十分赞同,但是也也一些自己的担心和看法。“是不是以后就再也不用担心买到翻新机了?”善于持家的刘女士介绍,她常听说有人买到翻新的电视机,在购买家电时也特别担心,但又不知如何预防,“如果全部建立档案,规范了市场,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就不会存在翻新机当新机卖的情况了。”“旧电器还能保修?如果真能这样,那真的太好了。以后,我也许会选择买个合适的旧家电,实用又实惠,何乐不为呢。”刚从大学毕业的小张表示。
  市民秦先生认为,如果旧电器能附上详细的档案,知道该电器到底哪里进行过维修和翻新,自己就能够全面了解到机器的价值,“购物过程也就会更透明,买二手电器更放心了。”
  如何监管和执行,是市民普遍提出的质疑,郑先生预测该办法的执行难度会非常大,因为很多回收旧家电的人并没有资质,给监管造成难度。
  在校大学生小蔡则表示,如果登记身份信息,他一定会拒绝,“如实登记,怕被广告等垃圾短信和电话盯上,将来会很麻烦。”此外,小蔡还担心,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如果登记缺乏有效的保护,会令消费者没有安全感。
  旧家电市场将更规范太原从事家电生意近20年的薛先生介绍,该办法的实施将有效杜绝“冒牌”家电销售的现象。
  “以前市场上有个别不法分子,把翻新的家电冒用知名品牌的商标,一旦机器出现问题消费者无法维权,也会严重损坏我们正规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度。”薛先生介绍,“今后如果回收的旧家电都要实名制,而且回收后的旧机器翻新都要记录在案,那么就不会再有二手货冒牌正规产品了,这样可以有效地规范旧家电市场。”
  从事旧家电买卖生意的李师傅介绍,“以前卖旧家电总有点偷偷摸摸的感觉,政策实施后,销售二手家电公开合法化,而且有了正规管理程序,对我们这些依法经营户也是一种鼓励和肯定。”
  太原某家电卖场有关负责人康先生表示,该办法的实施将对规范以旧换新流程起到重要作用,交易过程明确化,杜绝利用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倒买倒卖旧家电,“同时,该办法还规定,回收后的旧家电要进行拆解,可以有效遏制旧机器低价卖给农村市场的行为,保护农村消费者的权益,并且确保了正规电器厂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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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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