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自燃” 被忽视的电池准入制度

2011年08月03日 10:57 1018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电池漏液是电池着火的直接原因。其中一种重要的原因是,电池使用过程中,电池内部温度过高、压力过大,造成电解液溶剂外漏,与空气和热源接触而燃烧。
  2011年7月18日,距离众泰电动车“杭州自燃”三个月的时间,上海一辆纯电动825路公交车在途经中山公园时发生自燃,而在记者随后的调查中,电动车自燃的现象并不鲜见,由此有业内人士疾呼,中国的电动车要吸取“高铁”的教训,“大跃进”的发展模式要减速,电动车示范运行要进行规范。
  电动车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一直充满争议:动力电池标准的制定、动力电池本身到底应该生产圆柱电池和方电池,以及电动车的商业运营模式等等还存在很多争议。
  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就在国家电网年初确立了换电为主的商业模式之后,南方电网7月22日,也公开宣布以换电为主的模式。
  由于国家电网在杭州力推换电,众泰在杭州提供裸车,而电池却是国网下属运营商采购的万向集团的电池,而在众泰向发改委提交的目录里,众泰电动车使用的是中航锂电的电池,这再次引发业内关于换点模式的思考。
  21世纪经济报道特别采访了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动力锂电池专家、恒正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明以及电动车商业模式研究学者谢子聪。

  质量认证体系亟待建立

  《21世纪》:按照您的分析,杭州和上海电动车自燃的原因是什么?

  王秉刚:杭州的事情说明电池成组的设计和技术方面还存在问题,很不完善。现在侥幸的是,没有人员受到伤害。
  我参观过电池企业的生产线,管理非常粗糙,灰尘很大,工人可以用手去接触电极片,把汗水和脏东西都留在了上面,这些应该是不允许的。电池每次充换电的过程都是电化学材料转化的过程,工作的过程中,电池本身就在膨胀缩小,如果有脏东西,电池的隔膜早晚都会受到损害,隔膜损伤就会发生短路,就会导致燃烧。还有一些电池的材料,没有经过很严格的评审,还只是设计和发明就直接装车使用,这种电池燃烧的更多。
  董明:我没有参与事故调查,无法凭空判断事故的根本原因。不过,上海和杭州的事故,证明了磷酸亚铁锂电池是相对安全可靠的,如果是采用其他正极材料的锂电池,那就不仅仅是着火,而是要爆炸了。
  另外,我认为电池漏液是电池着火的直接原因。其中一种重要的原因是,电池使用过程中,电池内部温度过高、压力过大,造成电解液溶剂外漏,与空气和热源接触而燃烧。
  谢子聪:这次自燃的原因,是电池成组的工艺和检测体系不够完善。现在大家对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的标准和他的质量体系检测体系等等还认识得不清,总把单体电池和动力电池揉到一块来看问题。我们国家现在的检测标准单体电池检测比较多,但是对成组后的电池的安全性如何鉴定,要建立对相应的动力电池成组严格的检测标准。

  《21世纪》:我知道您也做过很多电动车电池的配套,如何做到即使漏液也不会自燃的?
  董明:近六七年来,我们参与国内外配套过几千辆大小电动汽车,用正极材料也已过千吨,都没有发生自燃。主要是因为我们采用低内阻的电池材料,制作具有热失控防范功能的圆柱电池。目前标准的圆柱电池结构设计比较成熟,有多道自我防范机制,考虑了假如电池过热,假如有各种问题包括电池漏液,电池自身怎么保证不着火;而大多数方形电池设计没有考虑这些因素,结构上没有这些自我防范机制,容易出现热失控,漏液以后更容易着火。方形电池体积又大,着火以后破坏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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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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