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博远电源污染发现“血铅”

2011年12月30日 11:5 1200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环保被指违法审批
  在泗洪县环保局了解到:博远电源是2006年12月27日经泗洪县环保局对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了环评批复,年生产铅极板240万套,铅酸蓄电池16.8万千瓦时,于2008年10月30日经泗洪环保局验收。而在该项目的环评批复与验收文件中,均没有提到卫生防护距离这一基础性违法硬伤。
  泗洪县环保局负责项目审批的副局长朱万平表示,“该企业项目批准时,国家具体规定还不明确,各方面意识也不强,电源厂到居民区原距离为304米,国家政策是300米,后来国家政策修订后改为500米,按照新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就不符合国家标准。因此环保局已经勒令企业停产,并对周边村民进行搬迁。”
  环保部一位专业人士认为:“我国原环保总局15号令与16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中明确, 根据企业产能大小与生产类别来设定环保审批机构。像有色金属,铜、锌、铅冶炼项目必须由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批。因考虑到有色金属废物难降解,污染严重等因素,泗洪县环保局对有色金属产业项目没有审批权。尤其是今年全国铅污染事件频发,一些地方将制铅项目的审批权限都上收到省级以上层面。”
  副局长朱万平认为: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2005年制定的《关于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权限意见》的通知,泗洪县环保局除了环保部指定的污染严重的化工、电镀、农药、印染、钢铁等不可批复,省、地市级分级审批外的其它项目均有审批权。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环境保护知名律师贺洪忠认为:“国家出台的相关建设项目分级审批制度一些规定中,没有明确铅酸蓄电池及铅极板制作的分级审批部门,这样给地方的审批工作留了空间,但结合铅酸蓄电池制作时污染的严重程度,省级以上审批较为合理。”
  至于五里江农场多人铅中毒现象,朱万平表示否认有铅中毒发生,“开发区管委会要求村民统一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到现在没人能提供上来。”博远电源工人血铅超标问题,副局长朱万平介绍“那是在工厂上班的工人,检查出血铅超标,应属于职业病范畴,不属于污染的问题。”
  不管博远电源的审批权在哪一级,但值得肯定的是:博远电源工厂建设超出我国《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近10倍,博远电源的违法建设,是不可能通过环保部门的合法审批。博远电源造成的血铅事件,与审批240万套极板,实际生产500万套极板的违法行为,泗洪环保局有不可推卸的违法审批与监管失职之责。
  泗洪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颜崇宝回复本刊中认为:博远电源不存在污染问题,“血铅”中毒人员也不存在,并称就博远电源问题已经报环保部督查中心和环境监察总局,希望上级部门进一步详细核查。
  博远电源南区东侧紧邻宿迁东旭电源有限公司,在两企业南一墙之隔的是苏维饼干厂与汇味食品企业,环保局朱万平局长认为,食品企业与电源企业之间的距离也应该不下500米,而这样的不合理违法审批,又是泗洪县哪一级部门立项并审批通过的呢?苏维饼干厂和汇味食品公司的食品是否受到污染,是否形成食品安全隐患?对此,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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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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