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企业游击战 关不住的重金属污染

2012年02月21日 9:27 1056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违规企业的游击战
  与东部地区的审批要求逐年趋紧相比,中西部地区的准入门槛依然宽松,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省份,为了招商引资,增加立项,甚至主动向东部地区的淘汰企业伸出橄榄枝,邀请这些企业搬家进驻。
  “尤其是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例如:采矿、冶炼、化工、光伏等产业,开始逐渐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导致污染面积越来越大,影响的省份和人口越来越多。”张立伟透露说,广西很多锌矿、铅矿开采加工企业都是从江浙地区转移过来的。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浙江铅蓄电池行业协会秘书长姚令春介绍说,仅铅蓄电池行业,一年的消耗量就高达350万吨,冶炼重地分别为河南济源、广西河池、湖南郴州和安徽界首。
  在浙江,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就一度多达328家。2011年3月,浙江台州、湖州相继曝出村民血铅超标事件,数百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威胁。2011年5月,浙江省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200余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被勒令关闭,通过验收的企业不足60家,整个行业遭遇前所未有的灭顶之灾。姚令春认为,对于东部沿海地区而言,在经济发达、重金属项目所占经济总量比重较小的前提下,地方政府更注重经济发展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没必要为了赚这一点钱冒风险,一旦出事就得不偿失。”
  可是,对于广西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风险是偶然的,经济收益和短期回报是必然的。”张立伟曾与多家违规排污的矿场和冶炼厂交涉,希望对方严格按要求施工。“他们很明确地告诉我,政府部门都不管,他们要是管,我们就不搬来了。”
  2011年初,国务院通过了受关注已久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将广西、江苏、浙江、江西、河南等14个省区列为重金属重点治理省区,将包括广西河池市南丹县、环江县、金城江区在内的138个区域确定为重点治理区,并提出重点区域的重金属污染排放量要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的重金属污染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的要求。
  “这是国家首次对重金属施行总量控制政策,也是第一次明确了绝对性的减排目标,是一个较为全面和准确的规划。”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主任马天杰认为。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孙江教授介绍,目前,我国已有50余部关于环境污染的法律,但是缺乏重金属污染控制的专项法律法规。“我国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立法存在以下问题:立法分散、附属立法、立法过于原则性、立法层级较低、基本法律制度尚未形成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律制度的缺失是污染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由于缺乏全国范围内的集中整治计划,导致很多违规企业开始打游击战,哪里管得松就去哪里。
  张立伟发现,最近,广西环保厅已决定,将根据环保部要求编制《广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并在三个国家重点治理区之外,另确定了百色市右江区、柳州市融水为自治区重点防控区。
  “当广西提高了警惕,加高了门槛,这些违规企业又要到哪里去?”张立伟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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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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