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争端解决案例裁决要点有色篇

2012年03月15日 10:8 808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美国橘汁案(专家组)
  2011年3月25日,专家组公布了美国对进口自巴西的橘汁的反倾销行政复议及其他措施争端案的报告。
  该争端关注的是在针对来自巴西的某些橘子汁产品的反倾销程序中计算倾销幅度时,美国商务部(DOC)使用的所谓“归零法”。所争议的措施是两个单独的行政复议,以及在接下来的与橘汁反倾销命令相关的反倾销程序中作为“持续行动”而“对归零法的继续使用”。
  专家组的结论如下:
  1.考虑到争议的两个行政复议,专家组发现由于对“简单归零”的使用,美国未能在出口价格和一般价值之间进行“公平的对比”,由此违反了《反倾销措施协定》第2.4条的规定。
  2.专家组发现美国在橘子汁反倾销税命令中对“归零法”的“继续使用”违反了《反倾销措施协定》第2.4条的规定。
  本案中,专家组的推理与之前WTO争端中与“归零法”相关的许多推理相似。从这一点上看,在审查“归零法”与WTO义务之间的一致性时,专家组考虑了许多在早先的争端中已经被提出的相同议题。考虑到本案与过去很多案例之间的相似性,我们没有对这一争端解决案例进行单独评述。
  专家组处理了其将怎样适用之前上诉机构有关“归零法”规则适用的议题。虽然它对上诉机构的某些结论保持怀疑,但其仍毫无疑问地认为,对于“归零法”,以及更加特别的对“倾销”的定义这一问题,“上诉机构对有关美国在反倾销过程中适用‘归零法’的报告的措辞响亮而清晰”。尽管采纳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除了某一特殊争端中的各方对WTO成员没有约束力”,但专家组认为,“已经被争端解决机构采纳的所有的上诉机构报告推翻了专家组有关‘归零法’裁定的事实,暗示所有WTO成员对其的内容的认可,以及给予了其合法性(评价)”。
  另一个争议是专家组作为“持续行动”而对“归零法”的“继续使用”是否是一种“措施”。在解释“持续行动能够被简单地描述为目前正在发生且在将来有可能继续发生的行为”时,专家组认为,考虑到任何归因于某一成员的行动或任务,在原则上,可能在WTO争端解决程序中受到某一成员的质疑,因此它认为“持续行动”没有理由不能作为某一申诉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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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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