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防治”家园保卫战“打响

2012年03月23日 10:39 129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监管不力成重要原因
  “对重金属行业的监管不力是重金属污染产生的重要原因。”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认为。他指出,重金属行业的投资规模一般比较大,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注重项目的引进,从而忽视了对环境污染的治理。
  这一观点得到了不少业内人士的认同。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海南省委主委施耀忠认为,我国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追求短期政绩;二是部分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疏于监管,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甚至提供保护伞;三是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四是重金属污染事件信息公开滞后,引发群体性事件。
  全国人大代表、西昌学院法学教授王明雯也指出,除地理地质因素导致的砷会造成天然污染以外,我国重金属污染大部分是人为造成的,主要污染源为工业“三废”,包括金属冶炼废水、电镀工业废水、化工污染等。
  然而,重金属行业的监管工作面临着诸多难题。记者了解到,去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力争到“十二五”末,湘江流域内危害群众健康的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和重金属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50%.但据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介绍,该《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少阻力,如关停、搬迁企业涉及到地方经济发展、职工安置及补偿等社会敏感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多,清洁生产及部分治理技术不成熟,投入太大而资金筹集困难等。因此,《方案》实施一年,却推进速度缓慢。
  对此,赵林中认为,重金属行业的发展往往受到地方经济利益的驱动。他建议,应该建立惩罚性赔偿机制,降低赔偿的实施条件、提高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同时将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官员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责任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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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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