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官商的血铅

2012年03月27日 14:23 645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在专家们把上海江森自控从丑闻中分离出来之后,这份报告认为,“距血铅事件集中发生地康花新村最近处仅20米的上海康硕废旧物资利用有限公司极可能是造成此次儿童血铅事件的元凶。”而据媒体调查,这家公司的实际负责人为“浦东康桥工业区委员会某副主任”。
  至此,事情有了浓重的中国味道。距离事发地康花新村20米的距离与600米的距离,有了非常大的不同。更为重要的是,上海康硕废旧物资利用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足以把事情引向另一个方向。在中国,戏剧性莫过于此。
  在《公司》一书中,作者乔尔·巴肯说:“在追求自利目标的过程中,它(指公司,作者注)的法定组织机构中没有什么能够限制它对其他人的作为,当损害他人的好处多过成本的时候,公司就一定会放手去做。”
  现在,上海官方的最终调查是,上海江森自控“未经批准扩大了生产规模,存在废气铅超标排放现象”,是“主要的铅污染物排放的源头”。
  《晏子春秋》中有言“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针对上海血铅事件的争议与定论,仅仅是利益较量的过程而已。
  在目下的中国,这肯定不会是最后一起血铅事件,无法被解开的是下一起血铅事件何时会发生在何地,它又会在怎样的舞台上出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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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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