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不起的“镉污染” 东方莱茵河污染反思

2012年03月29日 17:40 897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清水塘不“清”
  新马村的镉超标,只是株洲市乃至整个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的一个缩影。
  株洲是中国的老工业基地,是“一五”、“二五”时期重点建设的8个工业城市之一。株洲官网的“印象株洲”栏目里介绍道:“株洲是亚洲最大的有色金属冶炼基地、硬质合金研制基地、电动汽车研制基地。”当然,介绍里没有告诉公众,亚洲最大的有色金属冶炼基地同时也面临着亚洲级甚至是世界级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新马村的村民告诉记者,当地有一句民谣,八个字即描述了株洲市区的情况:东穷,西富,南商,北毒。
  被冠以“北毒”的,正是位于株洲北部石峰区的清水塘工业区。清水塘工业区紧靠湘江边,在约16平方公里的面积内,3家大型央企和180家大小企业,以冶炼、化工两大产业为主。据统计,该区域内有规模以上化工、有色冶炼企业30多家,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废渣中的铅、镉、砷、汞等,是株洲重金属污染的主要来源。
  2008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姜玉泉呼吁,尽快处理株洲市区重金属污染的土地。姜玉泉指出,监测结果表明,株洲市区土壤重金属污染较为普遍,其中镉污染非常严重,治理任务十分紧迫。由于重污染区范围内的耕地土壤和农作物镉等重金属含量超标严重,短期内土壤无法得到恢复,耕地不宜再种植水稻、蔬菜等食用农作物,村民所种植的蔬菜、稻谷不宜再食用。从现实情况来看,对长期受镉等重金属污染区域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都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不能从根本上切断村民通过食物链摄入重金属的渠道,不能使村民减少或脱离重金属的接触,难以达到彻底根治的目的。
  “十一五”期间,株冶集团、株化集团等企业采取技术改造的措施,以减少重金属污染源。同时,落后产能被淘汰,清水塘工业区关停了12家小炼铟厂、18家其他冶炼企业,关停严重污染环境的23家化工、炼焦企业。据官方统计,2010年和2005年相比,株洲市汞、镉、铅、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0%、36%、67%、91%;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下降51%,废水排放总量下降58%。
  株洲一名当地人告诉记者:“以前清水塘一带恶臭扑鼻。虽然这两年好一点,但本地人还是不愿意到那附近买房。”
  2011年7月,株洲市政府制定的《清水塘工业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总体实施方案》通过专家组的评审。该方案计划,用5年时间,将清水塘工业区打造成国家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区和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样板,用10年时间,建设成为工业繁荣、生活和谐、环境优美的生态工业新城,并提出了清水塘生态工业新城“一心二园、二湖四廊、四组团”的总体规划,以及实施“水体污染治理、土壤(废渣)治理、居民避险安置、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攻关与监管能力建设”六大工程。
  按照设计的总体目标,治理后的清水塘将实现重金属污染物零排放,为此,冶金、重化工等初级加工将被淘汰,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2011年底,株洲市清水塘工业区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工程正式启动,有39家中小企业被关停或搬迁。据了解,关停、搬迁的中小企业,多是已被国家工信部列为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落后的工业企业。也有部分企业因地处环境敏感区、污染扰民、与城市发展规划定位不符而关停、搬迁。据官方测算,关停、搬迁39家中小企业,一年可削减废水中含铅量337.9公斤、砷706.5公斤、镉166.8公斤,削减废气中铅尘41.12吨、镉尘5.81吨、砷尘4.44吨。
  湖南农业大学环境科学系教授雷鸣在《清水塘工业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总体实施方案》评审会上对搬迁能否根本解决污染问题提出了质疑,雷教授认为,不能一搬了之。如果搬走的企业还是采取过去的传统技术生产,毫无疑问,仅仅是转移了污染源而已。搬走的企业,如何实现产业升级,不对当地的环境再次产生破坏,才是治理的根本问题。
  2011年8月,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株洲清水塘启动之时,株洲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群对媒体表示:“我现在的心情很纠结,用一首歌来形容就是《忐忑》,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工作,不仅要‘控新治旧’,还要‘还债’。比如说清水塘地区的基础设施、老百姓的避险工程,这些是欠了老百姓的,我们要把碧水蓝天还给当地老百姓。而清水塘治理的焦点是该地区老百姓的身体健康问题,需要攻克的难点是技术和资金的问题,关键在于该地区产业不应该是简单的升级,而是必须做到绿色搬迁。”

 

[1] [2][3] [4] 下一页

责任编辑:小贝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