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结束旧家电何去何从(图)

2012年04月24日 9:57 650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拆解企业“吃不饱”
  2010年8月,全区指定新疆金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米东区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和乌鲁木齐惠智通电子有限公司为全区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置企业,首次建立起了全区一支从事电子类产品、回收拆解的“正规军”。
  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促进下,2011年,全区销售家电以旧换新产品16.56.万台,截至今年4月,全疆共拆解收购数量28.288万台,拆解率达100%。首府共核准备案销售网点55个,备案回收网点54个。首府回收的163451台旧家电,也全部被无害化处理了。
  现在“以旧换新”政策补贴没了,新的家电回收拆解行业优惠政策还未接续,没有了政策补贴对家电拆解业有多大影响呢?
  米东区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总经理刘国龙说:“我们2010年投资1600万建成年处理能力在50万台旧家电无害化处理厂,去年回收拆解高潮时超过12万台,远远满足不了设计产能。”刘国龙分析说,“按这个速度,得40年才能收回成本。”
  不过,刘国龙认为,该行业的前景还是不错的。据自治区商务厅粗略统计,目前新疆每年市场上有200余万台旧家电报废,而进入正规回收拆解渠道的只是一部分,绝大部分被违规拆解、翻新组装后卖到边远地区。
  期待新举措实施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行业发展处处长吴晓伟介绍,2011年1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开始实施,与《条例》配套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有望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征收基金,计划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 <7元/台等。明确了“生产者责任制”,即谁生产谁负责旧家电的处理费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微型计算机等产品被列为首批进入国家正规回收拆解通道的产品,国家为此将设立专门的旧家电处理基金。
  面对即将接续旧家电处理基金,新疆金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路胜说:“与内地相比,新疆的家电拆解生产技术还只是粗加工,旧家电回收量保证了,企业就可以通过增加深加工项目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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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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