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垃圾难题调查 加拿大日本立法保障

2012年04月24日 10:5 999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日本生产时为回收做好准备
  “在日本,搬家是件费心费力又费钱的事,尤其是淘汰电器的处理问题。”面对日本家电、手机、游戏机等各种家用电子设备极快的更新换代速度,家住东京的谷慧小姐这样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因为根据日本垃圾分类和回收要求,乱扔废弃电器是违法行为。”
  1998年,日本立法通过“家电回收法”,规定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4种家电是回收利用的对象,2009年追加了液晶等离子的平板电视机和衣服干燥机。
  本报记者所在的东京都涉谷区规定,市民家中废弃家电可由购入的零售店回收,也可在新购家电时向零售店铺提出旧家电的回收要求。一般来说,处理废弃家电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包括回收利用费和上门服务时的收集搬运费。处理家电时,市民先通过家电商店或邮局购入“家电回收券”,之后将旧家电直接从邮局寄到回收机构,也可以拿到制造商指定的回收场所,或者在交纳一定运费后由专业机构上门回收。以涉谷区家电回收利用费的基本标准为例,空调为2625日元(100 日元约合7.75元人民币),平板电视机根据大小规格,1785日元~2835日元不等。
  在日本,手机更多由手机店负责免费回收。日本主要手机通讯运营商、手机制造商组成了“手机回收网”,可供选择的手机处理点包括手机专卖店、手机厂家和一些便利店。比如,日本第三大手机运营商“软银”在全国大约1300个店铺设置了“手机回收箱”。为确保个人通信隐私,软银还于2004年在专卖店引进了“手机破碎机”,当着用户的面把手机物理破坏后再回收。
  日本还把回收利用电子垃圾的“手续”推进到生产阶段。家电制造商在生产环节就要在各种零部件和材料上标注材料成分、解体顺序、拆卸方式等细节,以利于今后的回收利用环节。
  不过,日本电子垃圾回收体制并非完美无缺,其中最让人诟病的是日本大量的电子垃圾以二手货名义,非法流入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对后者一些地域的环境带来严重破坏。早在1993年,日本就加入了防止有害废弃物非法跨境移动的《巴塞尔公约》废弃物进出口。但是日本外务省网站数据显示,2010年,日本根据《巴塞尔公约》精神制定的国内法框架下出口的特定有害废弃物为24万吨,进口仅3万吨。而据日本国内一些环保组织估计,以各种不合法手段出口的日本电子垃圾恐怕数量更为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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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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