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企业贷款与环境行为挂钩

2012年04月26日 14:16 813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违规操作怎么处理?
  依法追责并给予纪律处分
  为了严明纪律,株洲市环保局会同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及银监会株洲监管分局对各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工作进行年度排名,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并在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
  违反《办法》规定,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在信息报送工作中故意谎报、瞒报、漏报企业环境违法类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根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商业银行未及时采纳环境行为信息造成信贷风险的,要根据银行业相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经办人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责并给予纪律处分。
  绿色信贷产生哪些效力?
  力促节能减排全覆盖工程顺利推进
  近年来,株洲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着力发挥“绿色信贷”对节能减排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力促全市节能减排全覆盖工程顺利推进。
  株洲市通过举办节能减排暨“绿色信贷”专场银企洽谈会对接项目64个,金额达78.29亿元;先后投入60亿元用于清水塘循环经济区技术改造,实现经济和环境效益双赢;关停123家污染严重企业,淘汰落后生产线113条,淘汰落后产能企业79家,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达100多个。
  2011年以来,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向全市金融机构发布了计划关停并转企业名单,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禁止对计划退出的36家企业发放贷款,对涉及的有关企业原有652万元贷款及时做好清收保全工作。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还将“绿色信贷”作为信贷导向效果评估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评估体系和制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绿色信贷”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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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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