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铅蓄电池损害了谁的利益

2012年06月26日 14:29 859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天能:“翻新”是存在的带着相同的话题,记者又采访了铅蓄动力电池另一大生产巨头天能集团,该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天任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当记者问到“您如何看待目前市面上充斥的‘以次充好’、‘翻新’等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时,张天任表示:“以前企业小,都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现在企业已有了一定规模,本着对社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我们是不会这样去做的。”
  最后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并告知曾亲自到江苏沭阳实地调研采访,张天任才改口说:“‘翻新’是存在的”;紧接着他又表示:“小密(动力)电池的‘翻新’叫检测维护,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共同达成的需求。”
  最后他又表示:“当然,有些企业和经销商是很坏的,‘翻新’后的电池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另外,还有一种‘翻新’后的电池没用(即没动力),这样的个案也存在。”事实上,就“翻新”电池这个问题,在行业中是普遍存在的事实,目前也成为了行业的一个“潜规则”。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铅蓄电池的售后服务的保修期普遍采用“8+7”的模式:8指8个月,如用户在8个月内把电池拿来报修,经销商就要给他更换新电池;如超过了8个月,是在后面的7个月内拿来报修,则经销商给他更换的就是“翻新”的电池(行业内把翻新电池又叫备用电池、维护电池)。
  “翻新”电池,就是把在使用一定时间后出现质量问题而退回来的那组电池(一组由3只至4只组成)经过检测重新配组;还有周转电池,就是产品在检测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与其他产品性能不匹配的电池将其另行组合的产品。
  前面那种“翻新电池”基本使用时间为5个月至7个月,后面那种“周转电池”基本使用时间更短。
  “当然,由于铅蓄电池产品的属性(化学产品)和不特定性(电动车的使用状况因人的体重、道路的好坏等因素不同,影响到电池的使用寿命),导致企业的售后回收服务标准不统一,因而在‘翻新’电池上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侵害消费者的问题”,张天任再次强调。
  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也是一家规模型企业,该公司总裁周雨方对于“以次充好”、“翻新”等问题有着独到见解,他表示:这个问题也可以这么说,市场、行业都叫“翻新和周转”电池,普遍用在消费者买了新产品并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出现了产品质量问题,需要退回,而企业也会考虑到产品成本问题,不可能给消费者新的产品,只有根据不同的使用时间(8+7模式),把“翻新”电池用于补充产品返回给消费者。
  记者电话采访了江西、江苏等地一些电池企业,对于“以次充好”、“翻新”等产品质量问题,他们也普遍认为,这些事实已经到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地步。目前,该行业正处于快速整顿过程中,大的企业通过快速收购发展、壮大自已,但应该加强管理,否则,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对行业的长远发展也不利。
  呼吁:规范铅蓄电池《产品质量标准》和《售后服务标准》
  铅蓄电池产品质量“潜规则”的一系列问题,最后损害的还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天能和超威作为行业的标杆企业,又是参与各项行业标准起草的两大巨头,他们一边花费巨资邀请明星为自己的产品做形象代言、打品牌,并取得了各种荣誉,目的就是要取信于消费者,并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为企业赢得更多的经济利益。而现实中,这些大中型企业用“翻新”等产品实实在在又“玩”了消费者“一把”。
  产品质量是国家一直以来最为关注的问题,抓产品质量、讲诚信、把消费者当上帝、用良好的服务理念服务市场,这些都是大中型企业一直以来孜孜追求和努力的方向和宗旨,也是规模以上企业最终服务社会的体现,更是一份责任。
  “品牌、质量”是企业花费了很大的心血所取得的“名誉、声誉”,来之不易。如今,这些企业的某些做法,对消费者而言是否正确,企业应该反醒,行业、企业都更应该用自己的真实行动来统一、规范自己的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
  特别是作为行业协会会长、理事单位以上的规模型企业更应该在质量方面实行自律,并针对市场上出现的诸多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规范操作。可现实恰恰相反,其做法完全背离了社会和消费者的意愿,背离了国家赋予他们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各项名誉、声誉的初衷,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因此,规范铅蓄电池《产品质量标准》和《售后服务标准》,提高监管能力,净化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放心、良好的消费环境又将成为该行业的一个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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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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