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强铅蓄电池污染整治 产业转型升级

2012年07月11日 10:38 1361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四、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铅蓄电池行业长效监管机制
  (十)建章立制,强化环境监管。各地要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铅蓄电池企业专项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459号)和《规划》要求,“一厂一策”制定整治计划,落实责任,加强对铅蓄电池企业生产全过程的监管。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建立健全铅蓄电池企业动态数据库和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督促铅蓄电池企业进一步规范排污口、物料堆放场、废渣场的管理,逐步安装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自行监测能力。督促铅蓄电池企业在2011年底前配备专职环保监督员,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和铅等特征污染物日监测报告制度。各地环保部门今年要对铅蓄电池企业所有废气、污水、雨水排放口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监测情况在媒体公布。
  (十一)加强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铅蓄电池企业。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9部委《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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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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