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阻力面面观

2012年08月14日 14:31 99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税负公平之问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的呼吁,受到了决策部门的重视。2011年11月21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新的通知,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增加了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这次增加,又引出了公平税负问题。
  新生源公司发现,根据这个新的通知,销售以人发为原料生产的档发(即假发――记者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参加研讨会的新生源公司财务部部长曾晚亭在发言中说:“同样以人发为原料,生产假发享受税收优惠,生产氨基酸为什么不能享受呢?”
  曾晚亭介绍,目前我国氨基酸的生产企业近百家。原料大多为淀粉含量较高的玉米,粮食浪费数目惊人。而利用人发生产氨基酸可以节约大量粮食。1吨发渣提取的氨基酸总量,相当于采用发酵法5吨粮食生产的氨基酸总量。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毛发收购总量约为15万吨,如果用来生产氨基酸,每年可节约粮食75万吨。
  遗憾的是,用人发生产氨基酸虽然节约粮食却不能享受税收优惠,而用粮食生产氨基酸却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按照现行政策,粮食作为农产品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在研讨会上指出:“以人发为原料生产假发享受税收优惠,同样以人发为原料生产氨基酸却不享受;以粮食生产氨基酸享受税收优惠,而以人发生产氨基酸却不享受。这不符合公平税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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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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