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个旧重拳出击治理重金属行业

2012年08月21日 16:49 1044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重金属污染治理当前已成为我国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云南省重点推进的流域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整治工作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红河州”)个旧市卡房大沟备受关注。
  记者近日专程赶到个旧市采访时发现,在云南省和红河州的积极支持下,个旧市政府连出重拳,采取标本兼治的办法,对这一区域实行综合整治。在全部关停并拆除部分选矿厂、建设选矿工业园区、集中处置尾矿等方面已经取得一些进展。
  累积污染突出,严重影响环境
  采选企业最多时,个旧市卡房大沟两岸分布着19家采矿企业和65家选矿厂。
  长期以来,由于政策、资金、技术、地理位置等原因,部分企业选矿废水、废渣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大沟,导致河道泥沙淤积,河道堵塞、河床逐年加高、河道行洪能力下降,部分公路路段、河堤两岸近2000亩土地受到洪水威胁。
  早在2011年9月7日,记者就随环境保护部工作组到过卡房大沟,当时看到的情形触目惊心,至今历历在目。那里的河道原本就不宽,加上两岸被一个个陆续建成的选矿厂车间、沉淀池和矿堆占用,河道变得越来越窄,有的地方竟然不足5米。有的选矿厂甚至直接建在河道上。河道一岸已变成了水泥和石材筑成的坚固堡垒,河道里沉渣堆积,河水浑浊不堪。
  据了解,卡房大沟下游的红河是一条国际河流。随着卡房大沟污染物的长期积累,当地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水质重金属超标,红河污染隐患一直未得到有效消除。
  为治顽疾重拳迭出
  这一问题引起云南省、红河州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关注,个旧市政府也不断强化对采矿选矿企业的监管,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但是,一些采选企业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对履行环境责任丧失了清醒的认识,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十分突出。如部分选矿厂宁愿受罚也不加大治污设施投入,在河道内乱排、乱放等现象比较普遍,河道被侵占的现象有禁无止。有的企业尽管在生产工艺上进行了部分改进,添置了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还是根本达不到环保标准和要求。此外,在河道周围的林地、耕地、河滩地上乱采滥挖矿石砂石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水土流失加重了对河道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
  为督促个旧市卡房大沟片区采选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在云南省环保厅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厅领导多次到现场进行调研,为个旧市开展污染治理出谋划策,并将其列为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省级挂牌督办事项。
  2011年5月,个旧市政府委托云南省环科院完成了卡房大沟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2011年7月,按照《实施方案》,个旧市政府完成了卡房大沟治理的设计招标工作。按照招标文件,2011年9月16日前,设计方提交合格的设计文本,但是由于重金属治理难度大,缺乏成功经验,直到2012年2月6日,设计方才提交了不太完善的设计方案。
  在此期间,按照云南省环保厅的要求,个旧市政府勒令这一片区所有选矿企业停产整治,甚至对片区强制断电,并制定出台了地方性整治标准和要求,制定了严格的督察和巡查措施,整治达标后经专家组审定方可恢复生产。
  尽管如此,云南省环保厅在2011年年底前检查时却发现,片区内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污染源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染依然严重。
  2011年12月27日,云南省环保厅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暂停审批红河州涉重金属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要求红河州环保局督促个旧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个旧市卡房大沟片区采选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待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卡房大沟重金属浓度出现明显下降并保持基本稳定,可向省环保厅申请解除暂停审批涉重金属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