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血铅”后续报道 考验问责制度

2012年09月10日 9:20 1226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问责掀翻 多米诺骨牌
  官商之间的灰色交易本是极隐秘之事,但正由于2010年8月份血铅事件的发生,费县、兰山两地检察机关得以以炼铅厂为突破口,展开了追责风暴,也将各个利益方的关系厘清。炼铅厂中暴露的官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问题,实际成为打开其他犯罪事实的切口,这些官员受贿等更为严重的问题也才为人所知。
  经过详细调查后,第一个落马者就是刘文勇。2011年的4月份,刘女士等村民也被传至费县检察院被询问关涉污染事件的事宜。
  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曾专门对其危害生态环境作如下评述:“方城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文勇,盲目引进再生铅生产项目,放任他人非法占地、违法生产有毒有害物质、骗取国家税款,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72万余元,并引发群众恐慌……”记者辗转了解到,刘文勇的受贿行为更为严重。
  刘文勇一审被费县法院判处13年有期徒刑,后刘文勇提起上诉,记者自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另案处理的,还有原财政所所长臧洪军。根据《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在天翔公司500万贷款事件中,臧洪军也被卷入其中。
  原纪委书记蔡敬成是在2011年6月份被逮捕的,他在刘文勇落马后,找到多名行贿人退了钱,并多次恳求行贿人嘴要严实一点,一定不要把丑事说出去。然而,平时看似稳固的“铁板同盟”,此刻早已化为乌有。
  在很多人眼中,这位一直带着生病妻子看病的“老实人”,犯有10余起受贿犯罪事实。在行贿人眼中,甚至成了收钱办事的“好领导”。
  2008年年底,方城镇某公司欲购买一块土地,但土地出让手续迟迟办不下来。该公司老板刘某找到时任方城镇副镇长的蔡敬成,让其一定帮忙解决。在蔡敬成的办公室,刘某扔下一张3000元购物卡,当时蔡敬成笑了笑但并没有推辞,并称:“一定给办好。”
  几天之后,在蔡敬成的协调下,该块土地的出让手续果然很快就办妥了。为了表示感谢,刘某又送给蔡敬成一张3000元购物卡。经查,类似的受贿行为经常发生,并且蔡敬成认为收个两三千元最多是违纪,构不成犯罪,几年下来他的受贿额高达9万余元。日前,二审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滥用职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
  当地有政府人士对记者说:“基层的很多领导,跟企业走得太近了,有时是主动的,有时又是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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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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