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炒金:合法?灰色?

2009年09月23日 10:9 556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贵金属


  准入门槛未放开
  交易时间便利、杠杆比例灵活、第三方存管保证资金安全,恒泰大通的预付款交易模式弥补了以往黄金投资中的缺陷,受到投资者的欢迎,但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一位接近黄金监管当局的人士对此却拒绝发表评论。
  “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黄金投资公司可以对接到伦敦、纽约等地规范的黄金市场中。许多公司声称自己公司的数据是与国际接轨的,但实际上,这些公司仅仅是盗用或参考了国际市场价格,然后应用到自己开发的交易系统中,这等于是借用国际金价自己开设了一个赌盘。”一位律师向记者道出了其中的奥妙。
  换句话说,即使恒泰大通以第三方存管的方式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这种交易模式仍然处于不受法律保护的灰色地带,假如将来产生什么交易风险,法律并不保护参与交易的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也想合法化,可是没法获得审批。”恒泰大通一位高管向记者表示。
  原来,出于防控风险的角度考虑,我国目前只允许央企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其他类型的企业和机构都不能直接参与交易。
  监管体系待完善
  除了市场准入门槛尚未放开之外,目前国内黄金市场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管体系,也是炒金渠道合法化进程缓慢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直以来,计划经济时代统购统销遗留下来的管理归口问题都未能解决。
  据了解,目前黄金市场上的主体主要有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黄金交易等)、商业银行(与黄金相关的金融投资品)、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品种)、民营黄金公司(实物黄金交易)等。就上海黄金交易所而言,其上级主管单位是中国人民银行,但是,其开展的T+D业务实际上属于准期货品种,期货则归口于证监会管理。从商业银行来看,他们推出的纸黄金、实物黄金、黄金期权等品种属于金融投资品的范畴,应当在中国银监会的管理框架下运营,但商业银行需要通过期货市场转移这些品种的价格风险时,又需要经过证监会的审批。而民营黄金公司,则只需经过工商注册即可合法开展黄金白银买卖,无需归口人行、证监会、银监会等任何一家金融监管机构管理。
  监管体系存在的重叠和漏洞,制约了合法交易主体的发展,灰色炒金则屡禁难止。
  法律有盲区
  灰色炒金往往是在投资者出现巨额亏损之后将炒金公司告上法庭而为人所知。但目前,我国尚无规范黄金交易的专门法律,因此,案件的审理和最终判决只能从其他法律条款中寻找依据,有时较为牵强,在法律界颇多争议。
  上海联泰黄金案就是例证。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于2008年4月17日以非法经营罪对该案作出宣判。尽管在审判过程中,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出具了《关于对上海联泰黄金制品有限公司经营行为认定意见的函》,依据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认定其为变相期货,但由于现行法律并没有相应的条文规定对此的处罚标准,因此,最终只能以非法经营罪来量刑。
  虽然在类似的案例中,炒金公司能够被绳之以法、付出代价,但参与交易的投资者由于涉嫌知法犯法,相关利益并不能得到法律保护。据悉,今年上海曾围剿几家地下炒金公司,与这些公司有关联的投资亏损客户因涉嫌知法犯法均未能追回投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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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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