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解读《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2012年12月19日 15:46 1806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二十五)什么是手工焊接外化成?
  手工焊接外化成是指将极板插入化成槽后,采用手工将极板的极耳熔化并用导电条连接,然后进行极板化成的工艺。该工艺生产效率低,还会增加铅烟的排放,目前大部分企业已经采用相对先进的无焊接化成工艺,因此《准入条件》中要求“禁止采用手工焊接外化成工艺”。
  (二十六)为什么要求对化成充电机放电能量加以回馈利用?
  在铅蓄电池生产中,40-50%的电能是在化成工序中消耗的。在化成过程中,需要通过化成充电机对电池进行多次的充、放电循环,老式设备只能采用电阻对电池进行放电,造成大量的电能浪费。而新型的化成充电机已经能够实现将放电能量储存利用或回馈电网,极大提高了电能利用率。据了解,具备这种功能的国产化成充电机已经较为成熟,因此《准入条件》要求对化成充电机的放电能量加以回馈利用,有助于推广这类先进设备。
  (二十七)为什么包板、称板、装配焊接等工序,所有工位应配备烟尘收集装置,烟尘收集装置有哪些类型?
  包板、称板、装配焊接等是容易产生铅烟铅尘等污染物的工序,且目前国内一些企业还在采用手工操作,工人容易因为直接接触含铅污染物而造成血铅超标。《准入条件》要求这些工序的每个工位配备烟尘收集装置,一方面可以在污染物产生时立即吸走,降低无组织排放;另一方面可以减少职工吸入污染物的数量,提高职业卫生防护水平。
  烟尘收集装置大致可分为上吸、侧吸和下吸三种类型,由于铅烟、铅尘等含铅污染物比重较大,因此推荐采用下吸类型的烟尘收集装置。
  (二十八)为什么要开展环境保护核查?
  环保核查包含三大基本要素,即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和守法行为的全面核查、企业环境保护信息的持续披露及对其环境保护的后续监管。开展铅蓄电池企业环保核查工作,能够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实施清洁生产,降低产排污强度,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建设成为环境友好型企业。将通过环保核查作为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查的前提条件,有助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明确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联合推动铅蓄电池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工作。目前环保部已经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开展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325号)以及《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指南》,对环保核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十九)为什么要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做出特别要求?
  近几年,由于铅蓄电池企业内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职业病防治设施不到位而导致内部人员遭受铅污染的事件呈增多趋势。为此,《准入条件》中设立了“六、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章节,专门对企业提出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各项要求。其中的相关内容都是依据职业卫生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并征得了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的同意。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地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差异,不少地方的现有项目没有办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等职业卫生相关手续。因此在开展准入审查时,将对新建、改扩建企业的相关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考察。
  (三十)为什么要设置专用更衣室等辅助用房?
  《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GB13746-2008)第8.2.5条规定:“作业场所应按照相关规范设置更衣室、浴室、洗手池等设施。休息室、浴室、公用衣柜等公共设施应经常打扫、冲洗。”因此,《准入条件》要求企业建设符合使用条件的更衣室等辅助用房,并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具备职业卫生防护的基本条件,这是防止员工血铅超标的基础。
  (三十一)为什么要加强内部职业卫生管理?
  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健全的内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防止员工血铅超标的有效途径。因此,企业应该做到生活生产区域相对分离,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和个人卫生管理,严格要求员工上下班或离开生产区域前洗手、更衣、换鞋,下班前洗澡。应设置专门的车间内休息室或室外休息区,供员工工间休息、喝水,并提醒员工喝水前洗手、漱口,禁止在车间内吃任何食物。此外,企业必须严格杜绝员工家属、儿童等非本厂人员居住在厂区内倒班宿舍的情况,因为家属缺乏必要的卫生防护意识,很容易造成血铅超标事件。这些规定也符合《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第8.2.7条“…下班后必须洗澡、漱口、更换工作服后方可离开;严禁穿工作服进食堂、出厂”的要求。
  (三十二)为什么要为员工提供有效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第8.2.1条规定:“涉及铅作业的企业应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为从事铅作业人员配备正确合格防尘工作服、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第8.2.3条规定,“个人防护用品应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由企业集中清洗并及时更换”。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是预防血铅超标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准入条件》要求企业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口罩等应每天或每班次进行更换,保证防护效果。手套、帽子、工作服等也应做到勤换勤洗,涉铅岗位工作服应每天进行换洗,非涉铅岗位最长不应超过3天。
  (三十三)为什么要设置警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由于熔铅、铸板及铅零件、铅粉制造、分板刷版(耳)、装配焊接、废极板处理等工序会产生较多铅烟、铅尘,有可能对生产员工的健康造成损害,因此被《准入条件》列为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在安放警示标志时,应做到每道工序或工段所在位置至少安放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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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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