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态文明建设十大案件公布

2012年12月28日 10:30 1280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执法队长以罚代刑 中饱私囊
  2010年3月,被告人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环保办巡查执法队长赖国良在查处蔡永强无证经营的硫酸铜厂污染环境案件中,明知蔡永强大量购进硫酸铜水提炼铜粉,且没有对工业污水作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却没有及时将该案上报司法机关处理,放纵犯罪行为发生。直至2012年2月该厂被取缔之前,赖国良先后分5次收受该厂管理人员送给他的人民币共1万元。2012年3月29日,被告人赖国良与时任塘镇环保办主任的郭锦标在处理农定云涉嫌污染环境案件过程中,明知农定云非法在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民平村委向西村砖厂附近焚烧工业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及固体废渣,对大气、土壤已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但为牟取本部门私利,以罚代刑,收取农定云的罚款2000元后,没有将农定云和罗兴新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赖国良被法院以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破坏生态十大公诉案
  河源市紫金县三威电池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江门市新会北水村委会、戴启叙等人滥伐林木案
  揭阳市揭西县林长泉污染环境案
  清远市赖国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受贿案
  江门市鹤山高泽松等6人污染环境案
  韶关市新丰县郑韶敏、黄可能、徐寿安非法采矿案
  广州市越秀区黄秋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潮州市饶平县沈志宏、阮维宣等6人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案
  江门市新会区薛振维非法采矿案
  佛山市三水区林福荣、林福泉等13人非法采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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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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