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质勘查规划(2011-2015年)

2013年12月16日 13:44 2584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三)勘查规划区块设置和管理
  1.勘查规划区块设置
  勘查规划区块是勘查区内依据成矿地质条件、勘查信息、勘查程度等因素合理设置矿业权的空间单元,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设置一个探矿权;《规划》设置的勘查规划区块依据我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设置的勘查规划区块和勘查规划项目区块实施方案列入A类的项目区块,是我省“十二五”期间优先投放的勘查规划区块。
  《规划》共设置勘查规划区块226个。其中,“两淮”重点勘查区设置勘查规划区块33个,其中煤23个、金属8个、地热2个;阜南-霍邱重点勘查区,设置铁勘查规划区块13个,其中金属12个,地热1个;北淮阳重点勘查区设置勘查规划区块20个,其中金属18个,非金属2个;巢湖-庐江-怀宁重点勘查区设置勘查规划区块15个(包括铁、铜);马鞍山-芜湖-铜陵重点勘查区设置勘查规划区块25个,其中金属23个,非金属2个;池州-东至重点勘查区设置勘查规划区块17个,金属16个,非金属1个;宁国-绩溪重点勘查区设置勘查规划区块14个;祁门-黟县重点勘查区设置勘查规划区块8个(见附表10,附图5)。一般勘查区设置勘查规划项目区块81个。
  矿种统计,煤勘查规划区块23个,地热勘查规划区块7个,铁勘查规划区块55个,锰勘查规划项目区块4个,铜勘查规划区块22个,铅锌多金属勘查规划区块7个,钨钼多金属勘查规划区块61个,锑勘查规划区块4个,金、银勘查规划项目区块23个,金刚石勘查规划区块4个,非金属矿产勘查规划区块16个。
  2.勘查规划项目区块管理措施和要求
  按照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在合理划分勘查规划项目区块的基础上,加强重点勘查区和重点矿种勘查规划区块的管理,合理设置探矿权,严格控制对勘查规划区块的人为分割,对一个规划区块含有多个探矿权的地区,实行有效科学整合,采取联合、兼并、收购、入股、关闭等方法,使边界相邻的探矿权逐步合并,保证矿区的独立和完整。
  逐步建立和完善勘查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随着矿产勘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可以根据地质资料的不断丰富,进行勘查规划区块的局部调整和进一步完善。对于没有划分勘查规划区块的地区,可根据地质调查程度,对需要设置探矿权的地段,通过规划预审和规划准入条件,科学规划勘查区块,适当设置探矿权。
  三、境外勘查
  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强境外地质勘查。鼓励国有地勘单位、矿山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到省外、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勘查矿种包括我省对外依存度较大的矿产等,加强勘查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勘查成果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章 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
  一、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重点开展皖南山区、大别山区和沿江丘陵地区38个县(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区划,调查面积59104.43km2;重点地质灾害区开展1:1万地质灾害调查,调查面积2500km2。
  --地面沉降调查评价  以阜阳市为重点,开展阜阳、亳州、淮北、宿州等市地面沉降调查,调查面积25000 km2;建立地面沉降监测预报系统,提出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  在全省县市地质灾害区划的基础上,完善全省地质灾害数据库和监测预报信息系统。完善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二、地质环境调查
  --环境地质调查  重点开展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调查面积56000 km2。
  --地表形变地质调查  利用遥感手段,开展全省1:25万地表形变InSAR调查与监测,调查面积70000 km2;开展1:5万阜阳地区地表形变InSAR调查与监测1500 km2。
  --矿山环境地质调查  积极推进全省矿山环境地质调查,重点开展长江沿岸矿山及两淮煤矿矿山环境地质调查评价。
  --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 重点开展皖江城市带(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池州、安庆等)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调查面积11000 km2;其中,合肥、芜湖、马鞍山开展1:5万地下水污染调查。
  三、水文地质调查评价
  开展淮北地区(安徽部分)1:5万水文地质调查,调查面积3000 km2;开展江淮分水岭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资源潜力评价,调查面积18000 km2。开展淮北地区中心城市后备水源地勘查,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
  四、地质环境监测
  --地质灾害监测  在全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省重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建立全省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系统,逐步完善全省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
  --地面沉降监测  以地面沉降调查成果为基础,建立阜阳及淮北平原城市地面沉降监测网络,掌握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检验和完善地面沉降的防治措施。
  --地下水环境监测  以淮北平原和重点城市为重点,开展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加强地下水开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全省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
  五、城市地质调查
  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开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主要城市的城市地质调查,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地质基础资料。重点开展芜湖市、马鞍山市、蚌埠市、安庆市1:5万城市地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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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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