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

2013年12月17日 10:28 3605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三)采矿权总量调控与投放办法
  在规划期内,省级和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新设主要矿产采矿权总数44个左右(第一、二类矿产),其中铜矿4个、铅(锌)矿4个、锑矿1个、钒矿4个、银矿1个、萤石矿2个、地下热水3个、石英矿2个、高岭土矿3个,饰面板岩矿3个、饰面大理石矿3个、饰面花岗岩矿4个,硅质原料矿4个、水泥用灰岩矿3个。采矿权的投放办法要以矿区的资源储量、开发利用规模、优化布局、总量控制为前提,按年度制定计划,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投放。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
  (一)矿业经济规划区
  1、九江—瑞昌矿业经济规划区
  包括九江县、瑞昌市,面积871.16平方公里。区内有色金属、贵金属、水泥(熔剂)灰岩资源丰富,资源集中度高,是国家、省政府规划建设的铜产业基地。规划期内,将重点建设1个矿业生产基地,安排6个扩能工程项目、5个新建矿山工程项目。实现矿业总产值50亿元。
  矿业基地:九江—瑞昌以铜、金为主体的有色、贵金属矿产品生产基地,年产铜精矿4.5—5万吨。
  扩能工程项目:城门山铜矿扩能建成年开采矿石规模230万吨的大型矿山,武山铜矿扩能建成年开采矿石规模210万吨的大型矿山,丁家山铜矿扩能建成年开采矿石规模30万吨的中型矿山,九江鑫山水泥公司扩能形成年产水泥240万吨生产能力,庐山海螺水泥公司扩能形成年产水泥200万吨生产能力。
  新建矿山项目:新建东雷湾铜矿形成年开采矿石规模15万吨的小型矿山;新建邓家山铜矿形成年开采矿石规模15万吨的小型矿山;新建竹林塘金铅锌矿形成年开采矿石规模15万吨的小型矿山;新建九江矿冶总公司40万吨硫酸生产线。
  2、德安—永修矿业经济规划区
  包括德安县、永修县,面积807平方公里。区内锡、铅、锌、钒、萤石为优势矿产。有机硅、多晶硅、氢氟酸生产基地初显规模,规划期内将重点建设2个矿业生产基地,安排扩能工程3个,新建矿山项目13个。实现矿业总产值20亿元。
  矿业基地:德安彭山—宝山铅、锌、锡、锑、萤石等矿产品生产基地,年生产铅(锌)精矿15—20万吨、氢氟酸及氟盐化工产品10万吨;九江—永修高新技术材料生产基地,年产有机硅单体20万吨、气相二氧化硅4600吨。
  扩能工程项目:扩建德安三环水泥公司形成年产水泥240万吨生产能力;扩建永修钒矿达到年开采5万吨矿石规模的中型矿山,新建年产400吨五氧化二钒选冶生产线。
  新建矿山(工程)项目:新建张十八铅锌矿形成年开采120万吨矿石规模的大型矿山;新建尖东铅锌矿形成年开采60万吨矿石规模的中型矿山;新建五台萤石矿形成年开采6万吨矿石规模的中型矿山;新建大屋村萤石矿形成年开采6万吨矿石规模的中型矿山;规划建设宝山金矿,形成年开采5万吨矿石规模的小型矿山;蓝星星火有机硅厂年产20万吨有机硅单体及深加工项目;新建江西大唐化工公司年产5万吨氢氟酸、2万吨R22、5000吨高纯氢氟酸、2万吨氟化铝生产线。
  3、修水—武宁矿业经济规划区
  包括武宁县、修水县,面积2705.21平方公里。区内优势矿产有钨、锑、金、饰面石材等。重点建设修水香炉山—武宁大湖塘以钨为主体的钨制品生产基地,安排新建矿山10个。实现矿业总产值50亿元。
  新建矿山项目:新建修水北岸钒矿形成年开采11.52万吨矿石规模和年产800吨五氧化二钒的大型矿山;新建修水大椿钒矿,形成年开采40万吨矿石规模和年产3000吨五氧化二钒的大型矿山;新建武宁横路钒矿,形成年开采11.52万吨矿石规模和年产800吨五氧化二钒的大型矿山;新建修水湘竹钒矿形成年开采5万吨矿石规模的中型矿山;新建修水马井坑金矿,形成年开采5万吨矿石规模的小型矿山;赣北钨业公司扩改年产5000吨APT产能及钨品深加工;江西巨通实业公司钨制品深加工;湘赣金属公司年产APT1500吨及钼5000吨生产线;赣北经源矿业公司1万吨石英拉丝拉管生产线。
  4、沿江矿业经济规划区
  包括九江市、湖口县、彭泽县、九江县、瑞昌市沿线一线,面积340.06平方公里。规划期内,将重点建设3个矿业加工基地,1个水泥生产基地。力争实现矿业总产值150亿元。
  矿业基地:以中石化九江分公司为核心的原油加工与石油化工生产基地,原油加工650万吨;以九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核心的钢铁生产基地,钢铁产量120万吨;以江铜集团为核心铅锌冶炼基地,产能达40万吨。以亚东水泥有限公司、九江兰丰水泥有限公司为优势的瑞昌码头—湖口—彭泽沿江水泥生产基地。
  扩能工程项目:亚东水泥公司扩能形成年产800万吨水泥生产能力;九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扩能形成400万吨钢铁生产能力。
  (二)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
  1、重点开采规划区
  划分依据:大中型矿产地、重点矿区、重要矿产集中分布的区域;国家和省规划矿区及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等。
  重点开采规划区划分:规划期内全市共划分四个重点开采规划区,即武山—白杨畈—洋鸡山—丁家山铜硫金银、城门山—金鸡窝铜硫银(金铅锌)、码头水泥用灰岩、张十八铅锌。
  管理措施: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和整装开发原则要求,实行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加大开发投入,提高开发强度,扩大开采能力,提升开发利用水平。限制低水平开发企业进入,对区内已有的低水平开发企业和矿业权,采用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等市场方式进行整合,实现资源与产业发展的优化配置。
  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加快对重点开采区内矿山改、扩建工程建设,增加产能产量,提高矿产品原料供给能力。
  重点开采规划区必须不断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利用与综合利用水平,实施规模开发,提高效益,实行资质与技术水平准入控制,严格限制低水平企业进入重点开采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2、鼓励开采规划区
  划分依据:开采矿种属鼓励开采矿种,矿产品市场前景好,有较好的流向渠道和所依托的后续加工业区域;有较好的开采条件,在开发利用中能够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易形成规模化经营的区域;老少边穷等经济欠发达且矿产资源开发潜力的地区。
  鼓励开采区的划分:,规划期内共划分十一个鼓励开采规划区,即马井坑金、马坳—土龙山金、山口—靖林硅质原料、罗溪—石门楼硅质原料、石门楼—桃里瓷土、汤桥地热、上汤地热、柘机—龙城玻璃用砂建筑用砂、利山—杨梓—土塘金铜铅锌、老爷庙—松峰石英砂、苏山饰面花岗岩。
  管理措施:鼓励开采规划区实行鼓励和规范的有序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机制,通过产业、技术、经济政策调控矿产品生产总量,充分发挥市场对矿产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矿业市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制,积极引进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矿业发展,提高市场急需矿产品的生产能力。
  鼓励矿山企业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改变传统矿业粗放经营模式,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三率”指标水平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提高资源效率,提高加工深度,由原材料初级产品为主的生产模式向原材料深加工为主的生产模式转变。
  加快集约化经营和规模经营步伐,采取鼓励措施促进矿产资源领域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优化矿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增强大型矿山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新设置的采矿权必须严格执行开采准入条件和矿床最低开采规模制度,使矿山开采规模普遍提高。
  加强对小型矿山和小矿监控管理,对开采成本高、回采率低、资源浪费大、工艺技术落后、严重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关闭并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3、限制开采规划区
  划分依据: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矿种,以及具有地方特色且资源储量有限,需要保护矿种的矿产地;虽有可靠资源基础和市场需求,但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间开发技术条件下不成熟的地区;省级以上(含省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及外围缓冲地带;重要饮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以及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区域。
  限制开采规划区划分:规划期内划分限制开采规划区十三个,即新塘煤、泉坪—塘山煤、梅棠钒、香炉山—东坪钨、大椿—北岸钒、渣津钒、湘竹钒、清江—石渡锑、大湖塘—昆山钨(锡)、横路钒、大源—宋溪钒、南山—东山钒、横塘—白鹿饰面用石材。
  此外,鄱阳湖周边年平均水位线以外1000米的区域属限制开采区。
  管理措施:限制开采规划区实行开采活动萎缩管理。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统一规划、总量控制、重点保护的管理原则,矿产资源开采和矿产品的选冶、收购、运输、销售等活动,必须遵守《江西省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管理条例》规定,严格限制超量开采。加强限制开采区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开展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专项整治,严格控制采矿权的设置投放,严格执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开发利用产业准入政策严格环境保护准入条件控制,禁止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安全的选矿工艺设施的建设。
  4、禁止开采规划区
  划分依据:地质灾害危险区以及开采活动会造成严重环境破坏或危害的区域;省级以上(含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核心区;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重点保护历史文物和古迹所在地。重要基础设施及重大工程设施的周边安全防护距离或者一定直观距离范围。
  禁止开采规划区划分:规划期内划分十五个禁止开采区,即瑞昌铜岭古采矿遗址、涌泉洞风景点、狮子洞风景点、西海风景名胜区、太平山风景区、九宫山风景、修水-抱子石风景区、九江市城区、庐山风景名胜区及地质遗迹保护区、马回岭机场、吴城候鸟保护区、龙宫洞风景区、桃花岭梅花鹿自然保护区、马当—龙城文物保护区、石钟山风景区。
  此外,禁止开采还包括以下区域:铁路、高速公路、旅游专用公路、国道沿线两侧可视一定范围内区域,桥梁、隧道、水利工程等重要基础设施周边1000米以内区域;城镇、港口、码头、机场周边安全防护距离或者一定直观距离范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或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各县(市)城区、重点城镇建设区,国家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
  管理措施:禁止开采规划区内实行矿产开采退出管理制度。在划定为禁止开采的矿产地内,严格禁止设置采矿权,已设置采矿权的,采矿权证到期不再延续,并予以关闭,对已建矿山实行逐步退出和关闭,严格执行禁止开采区禁入制度,严厉打击在禁采区内违法采矿活动。以上禁止开采规划区中的地下水、矿泉水、地热开采除外。
  5、重要矿产资源储备及保护规划区
  规划期内划分十二个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保护规划区,即码头—东雷湾—黄婆岩水泥(熔剂)用灰岩、住岭—涌泉水泥(熔剂)用灰岩、洪溪畈—小溪山水泥用灰岩、塘山煤矿资源、彭山—宝山锡、锑、萤石矿、香炉山钨矿、四都水泥(熔剂)灰岩、大湖塘钨矿、阳储岭钨矿、乐观水泥(熔剂)用灰岩、龙城—杨柳水泥用灰岩、柘机—定山石英砂矿。矿产资源储备保护区管理措施可参照禁止或限制开采区的要求进行管理。
  上述所有分区以外地区为允许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区域,可参照鼓励开采区的政策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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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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