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013年12月21日 8:33 2666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第七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规划体系,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管理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制度和机制。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尽快制定出具有我省特色的、科学的、操作性强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细则。
  按照以规划为手段、以管理为核心、以合理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为目的,将规划目标中的地质勘查工作目标、矿产资源开发总量调控目标、矿业结构调整目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等与地矿行政管理工作的年度目标相结合,作为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严格规划审查制度。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采、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以及矿业权的审批、出让、变更和延续等必须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实行矿业权年度投放动态规划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将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年度;对实施总量控制的矿种要提出年度调控意见;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提出方向和量化要求;对于规划分区,提出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调整目标和时限;对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具体规划意见;继续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具体指标。
  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管理保障体系。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调查;建立并严格执行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规划公示、规划备案、计划管理、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等制度。
  二、加强矿产资源法制建设和宣传,实现依法行政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制定和完善适合我省省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矿产资源管理配套法规和规章,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将规划贯穿于矿产资源管理全过程。
  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比较完善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形成规范的矿产资源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强有力的规划管理监督监察制度,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普及规划知识,提高规划意识,让各级领导、矿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规划的重要性,将规划与行业性行政法规平等对待。
  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察,依法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要坚决查处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违法行为,对违法开采或者破坏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要坚决查处。
  三、拓宽渠道,改革和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机制
  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全面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逐步解决探矿权、采矿权无偿和有偿取得“双轨制”问题。在确保加大对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
  制定和完善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明确矿业权市场准入条件,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繁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矿山企业创造条件通过多种形式筹集资金。有选择地将一批有找矿前景的地质勘查项目和已探明储量的规模矿床对国内外招商引资,鼓励和吸引投资者进行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逐步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元化的勘查、开发投资机制。加大对重要老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资金投入,带动、引导地方和矿山企业的配套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矿业投资和经营环境。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效益,促进安全生产
  积极开展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和勘查重大问题科技攻关,突出重点矿种和重要成矿区带研究,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查开发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
  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在采、选、冶、加工等方面开展科技攻关,解决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的技术难点问题。通过吸收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重点开发和推广应用低品位、难选冶矿产的综合利用技术和尾矿的综合回收技术,以及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技术。支持矿山企业开发和引进应用新方法、新工艺和电子信息、自动控制等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技术装备、开采工艺,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促进我省矿业由传统产业向高新产业的科学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的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应用现代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技术,服务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区)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等领域,对必要的紧急情况构建预警应急系统,以便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促进安全生产。
  五、建立矿产资源规划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加快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完成海南省省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海南省基础地质矿产数据库建设,为形成矿产资源规划信息系统奠定基础。加强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利用信息技术,监督监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状况,及时、准确掌握我省地质矿产勘查、资源储量增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动态变化和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逐步形成我省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网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等的规划信息服务。以规划管理的信息化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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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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