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013年12月21日 8:33 2666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四、重点勘查工程
  根据现有资料,全省近中期规划设置:省辖北部海域莺歌海盆地的乐东含气构造、琼东南盆地的中部隆起区、珠三坳陷的神狐隆起区(按国家规划实施),海南陆域的西部(东经110°以西)矿产资源潜力调查评价、石碌矿区中深部及外围铁铜钴矿勘查、戈枕韧性剪切带中深部及外围金矿勘查、琼东海岸带(包括近岸海域-30米水深以浅)石英砂、锆钛砂矿勘查等5项为重点勘查工程(见附表19)。
  五、勘查准入条件
  --勘查矿种、区域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探矿权申请人或委托的勘查单位必须具有矿产勘查工作所需的相应等级的资质条件,勘查单位必须确保在所承担的勘查项目中投入相应的地质技术人员。
  --勘查工作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必须具备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环境保护方案。
  --其它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新设、变更、延续探矿权。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
  (一) 开发利用矿种
  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要求,结合我省矿产资源丰缺程度和矿业基础,以及市场状况、经济效益及对生态环境危害程度,将矿产资源划分为重点、限制和禁止开采等3类矿种。
  重点开采的矿种包括:天然气、石油、金、铁、铅、锌、石英砂、高岭土、油炭质砖用粘土、白云岩、石英岩、硅石、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在已探明的允许开采资源量范围)等。
  限制开采的矿种包括:钛铁矿砂矿、锆英石砂矿、钨、钼、褐煤、重晶石、萤石、石墨、铌钽、钴(钴土矿)、铝土矿、宝石、水泥灰岩、饰面花岗石材、地下水、大宗建筑用砂石粘土、海砂等。
  禁止开采的矿种包括:珊瑚礁灰岩、可耕地的砖瓦粘土等。
  (二) 总量调控的主要任务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的重点是对国家和本省具重要价值、国际影响较大、战略价值重要的石油、天然气、富铁矿,具资源优势的锆、钛、石英砂,以及具比较优势的灰岩、钼、钨、金、铝土、萤石、饰面花岗石材、高岭土和大宗建筑用砂石、粘土。
  开采总量调控按规划目标执行(详见附表15),但用于我省深加工的矿产不实行限制。
  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布局
  (一)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
  1、周边海域油气资源
  跨越琼东南盆地、莺歌海盆地和珠三坳陷,要根据国家“新区增储上产、海域油气登陆、实现油气工业快速发展的目标”,以天然气和石油资源优势,全力配合国家在确保现有油气田开发的基础工业上,加快对南海油气田的开发。就近上岛在八所、洋浦等工业区进行系列炼化深加工,将海南建成我国新兴的油气化工能源集群战略基地,并在海南新兴工业省的建设中起带动和辐射作用。
  2、西部铁、金、非金属建材等资源
  跨越澄迈、临高、儋州、昌江、东方、乐东等6个市(县)。以海陆天然气和石油(含利用境外原油)、金、铁、钴、铜、钼、白云岩、水泥灰岩、石英砂、饰面花岗石材等资源的比较优势,八所、洋浦等港口条件,以及石碌、抱伦等骨干矿山和大中型加工企业为依托,有选择地加快高新技术矿业的发展,重点在东方和洋浦建设我国新兴集约化开放型油气能源、系列化肥化工和天然气电力集群战略基地,石碌铁、钴、铜、金、锆、钛、镁、建材等循环、综合加工集群基地,老城精细化工集群基地,尽快形成具海南特色、资源得以综合充分利用和循环利用、相互关联、序次衔接、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新型矿业集群体系。
  3、东部锆钛砂矿、石英砂矿、高岭土矿、热矿水等资源
  跨越文昌、琼海、万宁、陵水等4个市(县)。以锆钛砂矿、石英砂、高岭土、铝土矿、宝石、医疗热矿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等资源的比较优势,以港口为依托建设以文昌和万宁为重点的锆钛砂矿集约化采选基地,建设东北部的石英砂、高岭土、铝土矿、钴土矿和宝石综合采选基地和木兰湾硅工业园集群基地,形成博鳌等热矿水和天然矿泉水开发利用基地。
  4、北部饮用天然矿泉水、热矿水、油炭质粘土等资源
  跨越海口市和定安县。依靠本区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金、油炭质粘土等资源的比较优势和境外相关资源,建设以海口城区为重点的知名品牌饮用天然矿泉水、系列矿泉饮料基地,光纤光缆加工,金银宝石水晶首饰、饰品系列加工基地,以及城郊长昌为重点的环保节能轻质墙地砖加工生产基地;致力构建海口以境内外矿产资源和省会港口为依托的新型综合加工矿业集群。
  5、南部天然气、热矿水、非金属建材等资源
  跨越三亚、保亭等2个市(县)。以天然气、医疗热矿水、饰面花岗石材、铁、水晶等资源比较优势和三亚港为依托,发展以三亚为重点的天然气电力与管道供气、医疗热矿水和饮用天然矿泉水开发、饰面与异型工艺石(板)材石雕系列加工、金银宝石水晶首饰与饰品综合加工基地。
  6、中部非金属建材等资源
  跨越琼中、五指山、白沙、屯昌等4个市(县)。在确保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矿山“三废”近零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局部小规模开采大理岩、饰面工艺花岗石材、饮用天然矿泉水。
  (二) 开采规划分区与区块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省矿产资源特点、勘查程度、开发利用状况、矿山环境保护等因素,划分为重点、限制、禁止等3类不同功能的矿产资源开采区。全省共划分出各类开采规划区107处(附图5、附表12)。
  1、重点开采规划区
  将具有较好矿产资源赋存条件、开采条件,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易形成集约规模化经营、经济效益高的区域,省内紧缺矿种,矿产品市场前景好,有较好的流向渠道和所依托的后续加工产业重点开采矿种分布的区域,经济欠发达且具矿产资源开发潜力的地区等,规划为重点开采区。
  全省共划分出重点开采区12个,总面积88787平方千米(见附图5、附表12),涉及矿种包括天然气、石油、富铁、钴、铜、金、白云岩、石英岩、石英砂、高岭土、油炭质砖用粘土、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等。其中西部的海南昌江县石碌铁矿重点开采区、海南乐东抱伦金矿重点开采区、海南昌江王下金矿重点开采区、海南东方二甲不磨金矿重点开采区划为国家级重点开采区。
  2、限制开采规划区
  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具有地方特色需要保护的矿种分布区;开发技术条件不完全成熟的矿区;当前市场容量有限,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的区域;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经营区、地质遗迹保护区三级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核心区、重点区以外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及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但通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可以达到矿产开采要求的区域等。在限制开采区内新设采矿权应严格规划审查,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
  全省共划分出限制开采区49个,总面积6057.5平方千米(见附图5、附表12)。涉及矿种包括锆英石、钛铁矿、铝土矿、钴土矿、钼、宝石、水泥灰岩、饰面花岗石材、地下水等。
  3、禁止开采规划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地质遗迹(公园)的一、二级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重要城镇、铁路、高速公路和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设施、圩堤及其周围300-500米范围内;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大中城市规划区,国家或省确定的禁止商业性勘查和禁止开采矿种的矿产地等,军事禁区等划为禁止开采区。
  全省共划分47个禁止开采规划区(见附图5、附表12),总面积18290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锆英石、钛铁矿、沸石、膨润土、石英砂、饰面花岗石材、水泥灰岩、铁、硫铁矿、铅、锌等。
  4、开采规划区块
  依据矿产资源分布特点,综合考虑地质构造及地形上的相对独立性、勘查开采现状、开采技术条件、安全生产、交通、行政区划和开采管理制度等因素,全省共划分出开采规划区块81个(附图6、附表13)。
  开采规划区块是矿业权设置和整合的主要依据。在禁止区以外,尚未划定开采规划区块的区域,地质勘查工作程度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的,按照开采规划区块划定的原则要求,合理划定开采规划区块,指导采矿权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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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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