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3年12月23日 15:7 2643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第三章 规划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矿产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全面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本市的矿产资源,同时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使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得以协调健康地发展。
  加强规划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有利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管,有利于发挥市场的运作机制。从西安市的矿情和经济发展需求出发,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调整我市的矿业结构,努力实现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国家利益、地方利益和矿山企业利益的统一。资源配置的本市市场、省内市场和国内外市场的协调统一。
  二、基本原则
  从以上指导思想出发,西安市的矿产资源规划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一方面适度超前进行优势短缺矿产资源的勘查和评价,使消耗的矿产储量得到及时的增加,并力求提供更多新的生产后备基地。另一方面要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并力争提供国家战略性储备矿产资源的储量(如铀等)。
  2.以市场为导向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原则    在加强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的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加速开展商业性地质勘查,使优势矿产和急需矿产的储量适时增长;要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勘查开发;在积极培育、完成市场配置资源的同时,提升政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能力,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和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投资环境,建立并完善科学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
  3.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重在保护的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在注重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应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坚决贯彻“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提倡走绿色矿业开发模式,采用先进科技手段使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和污染损失达最小程度。
  4.统筹规划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    西安市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既要考虑本地区的矿业发展和矿业经济利益,又要服从陕西省和全国的矿产统筹规划和西安市的“十五”经济发展规划,执行国家、陕西省的矿业政策,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与陕西省、西安市的经济协调发展。
  5.科技兴矿的原则    加强矿产勘查、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产品转化和深加工能力,扩大老矿山深部、外围的找矿前景,推广先进有效并可行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技术,促进我市矿业向更高的层次和水平发展。
  三、规划目标
  西安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目标:一是按照国家矿业发展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包括开采总量调控,矿产开发利用结构、矿山企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控,使矿产勘查和开发利用沿着有序健康的轨道发展。二是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完善资本市场运作体系。在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的同时努力扩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为西安市的矿业和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证。三是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资源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四是努力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促进矿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2005年目标
  1.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别获得较大突破。充分利用国家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基金,国家科技部基础研究基金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投入,提高基础地质研究程度,尤其是秦岭北麓的环境地质和地质旅游资源调查评价,重点成矿区域有找矿前景地区的矿产地质调查,提供2-3处有进一步勘查价值的大中型矿产普查靶区。鼓励对优势、短缺矿产开展商业性勘查,力争在金、铜、水泥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等矿产勘查方面有较大突破,提高我市这些矿产开发的储量保证程度。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以调整。一是鼓励支持开发利用国家紧缺和区内的优势矿产,如地热、矿泉水、金、铜、水泥用灰岩等,对国家限制(储备)、禁止开采的矿种和地区严格控制;二是严格实行大矿大开、优矿优用的资源利用方式,禁止大矿小开。鼓励支持对小型矿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和重组,建立中型以上的联合企业,使矿山企业数减少30%,如砖瓦粘土矿山、建筑砂石矿山和水泥灰岩矿山等企业。三是通过矿业权的管理和调控,使矿山企业开采规模与占用资源量相适应。
  3.矿产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采用先进的采矿方式和选矿工艺使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指标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矿渣的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深加工产品的品种、数量有较大的增加,从而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4.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取得较明显进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管得到加强;不再新建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性或破坏性影响的矿产开采项目;矿山“三废”治理率基本达到国家要求;减少或控制因采矿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逐步推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恢复治理率达30%以上。
  5.建立并完善市、县二级严格的可操作性的矿政管理体制,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资源配置相结合的运作机制,逐步形成以矿业权市场、资本市场为核心的投资开发体系。
  (二)2010年远景目标
  矿业经济稳步发展,矿业产值进一步增长,对西安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的监管体制与运行机制完善,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矿业权市场形成,矿业投资环境大大改观。
  矿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建成一批大、中型矿山企业,再减少10%的小型矿山企业,矿业经济走上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之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加工的矿产品系列进入市场。
  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模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大大降低矿产开发中环境资源的损失率,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60%以上。

 

[1] [2] [3] [4][5] [6] [7] [8] [9] [10] 下一页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