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3年12月23日 15:7 2643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
  根据西安市矿产资源地质调查与勘查的现状及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分制运行的原则,积极争取利用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在重点区域开展深入的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力争确定一批有重要找矿远景的勘探基地。与此同时,积极吸引和充分利用国内外资金来我市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通过招标使地勘工作在市场化过程中蓬勃发展。
  一、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
  (一)周至马鞍桥—长安库峪一带金、铜等资源的调查评价,预测确定有利找矿区(段),预测金、铜的资源总量,为西安市今后的金、铜矿勘查战略部署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二)西安城区及周至—临潼沿秦岭北麓的环境地质调查和评价,查明区域环境稳定性及对周边基础设施的影响,调查地质灾害主要发生的区域及类型,调查西安市地裂缝的分布、发展趋势及危害。
  (三)秦岭北麓地质旅游资源调查。以翠华山国家地质公园为核心,查明主要地质旅游资源类型、分布区域,与西安市其他旅游资源(人文、风景名胜等)的关系及联合开发布局等。
  (四)西安市关中平原地区地热资源调查与评价,主要调查3000m以浅,预测到4500m深度,对地热水资源的总量开发前景和保护作出客观评价。
  (五)西安市郊区地下水水源地勘查与评价,力争发现新的水源地,对现有水源地的水质变化作出评价。
  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一)鼓励矿产资源商业性勘查的方向
  1. 市郊地热资源的勘查;
  2. 金、银、铜、铌、钽等国家紧缺矿产的勘查;
  3. 新型轻质建筑材料(如陶粒粘土)矿产资源的勘查;
  4. 优质饰面石材矿产(如辉长岩)的勘查;
  5. 优质水泥用灰岩、大理岩矿产的勘查;
  6. 优质高岭土、含钾岩石、石英砂岩的勘查;
  7. 老矿山深部和外围的找矿勘查;
  8. 地质旅游资源、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等的勘查;
  9. 河道古漫滩及阶地建筑用砂的勘查。
  10. 玉石、观赏石资源的勘查。
  11. 矿泉水的勘查评价。
  (二)限制勘查区
  限制在省、市级森林公园、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限制在西安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地热和地下水勘查(附图3,附表7)。
  (三)禁止勘查区
  禁止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重要风景名胜区和军事禁区内勘查矿产资源,禁止在重要交通、通讯、水电、电力等重要工程设施规定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附图3,附表7)。
  (四)重点矿产勘查区
  1.金属矿产勘查区
  重点是对周至县马鞍桥—双庙子金、铁勘查区(GK2)、户县秋木庵—东流水金、铜、锌勘查区(GK3)、长安库峪—蓝田草坪金、铁、玉石勘查区(GK4)、蓝田辋川—灞源金、铀、花岗岩勘查区(GK5)进行勘查。对安家岐金矿进行详查或勘探。
  2.地热资源勘查区
  鼓励对西安市城区和近郊范围以外的蓝田—周至(GK1)的地热资源进行勘查。
  3.水泥灰岩勘查区
  主要在周至耿峪—户县太平(GK6)、周至四方台—沙梁子(GK8)及蓝田县(GK5)进行勘查。
  4.优质建筑材料矿产勘查区
  重点是对周至四方台—沙梁子(GK8)的辉长岩,蓝田辋川—灞源(GK5)的花岗岩、蓝田李后(GK7)的陶粒粘土进行勘查。
  5.玉石勘查区
  重点是蓝田玉川一带(GK4)。
  6.建筑用砂勘查区
  重点是沣河、浐河、灞河、渭河河道两侧古河漫滩和阶地。
  7.矿泉水勘查区
  重点是蓝田县灞河谷地华胥一带,以及长安区的韦曲镇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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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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