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记略

2013年12月24日 13:49 600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为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福建省规定,对因采矿而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治理后可用于耕种的,经验收确认后,可以依法折抵建设占用耕地指标。采矿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从废石、尾矿中回收矿产品的,可以依法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与此同时,泉州局制定企业和个人参与废弃矿区土地整治利用鼓励和保障措施,对企业和个人以自有资金治理废弃矿山成效显著的,按确定的标准兑现奖励,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良性互动。
  作为绿色矿山建设的“主角”,不少矿山企业也纷纷行动起来,筹措资金开展治理工作,如龙岩马坑矿业、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武平金桥村钾长石矿等矿业企业,都投入经费开展矿山生态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主动为矿山“添绿”。
  因地制宜:绿色矿山建设入正轨
  为从更高起点上给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依据,今年来,福建各地还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研究探索力度,采取了因地制宜、注重科学、讲求实效的治理方式,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例如,漳州市将“青山挂白”治理工作与地灾治理、土地利用、城镇美化相结合,通过工程与生物措施,既治理了“青山挂白”点,消除了地灾隐患,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美化了城乡环境。三明市规划了65个重点保护区、7个重点预防区、13个重点治理区,还先后在永安、大田、尤溪、宁化等县(市)建立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示范矿区,采取核定应缴规费、缓缴减缴规费、帮助争取国家项目经费等方式指导矿山企业筹措资金开展治理工作。南平市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情况和生态恢复保证金收取情况纳入矿山企业年检和矿产资源督察员督查的重要内容,全市217家有证矿山已全部编制治理方案并经审核认可,共收缴保证金6896 万元,实现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这些体现“生态建设”理念的探索措施,奏响了“ 生态福建”建设的强音。在多方联动、统筹推进的良好机制下,福建省绿色矿山建设已经步入快速、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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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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