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3年12月26日 16:17 3164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江西省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是实施“中部崛起新跨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策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 和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等一系列发展战略的重要机遇期,实现人口、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绿水青山和保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要求,将使全省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和各种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显现。
  一、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长,供给压力加大
  人口总量持续增长,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预计达到4832万人;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预计达到55%;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尤其是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和扩大内需政策启动后,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明显,到2020年预计达到13500亿元;城镇化和工业化推进将直接带动城镇用地、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的需求增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也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二、补充耕地难度逐渐加大,耕地保护的形势严峻
  规划期间,随着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各项建设用地还将不可避免地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灾毁、农业结构调整等也将减少部分耕地。而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特别是质量好、易开发的优质后备资源越来越少,加剧了耕地资源的供需矛盾,补充耕地难度不断加大、成本不断提高。同时,补充耕地的质量不及占用耕地的质量,需要一个培肥熟化的过程。
  三、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矛盾突显,面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压力
  一方面,要实现“绿色生态江西”的建设目标,就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不以牺牲环境和生态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另一方面,要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必然要带来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供应紧张和废弃物排放的增加。因此,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保护江西的绿水青山,实现节能减排、治理已破坏的土地,实现“生态立省、绿色发展”就变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四、行业和区域间用地矛盾加剧,统筹各业和协调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
  在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双重压力下,全省行业间、城乡间和区域间的土地利用矛盾将日益突显。同时,部分行业和地方从局部利益出发,盲目扩大用地规模、无序竞争、重复建设,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矛盾。根据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或正在编制的相关发展规划,规划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已经大大超过全省土地资源的总体保障能力,未来协调土地利用需求矛盾和各方利益的难度加大。
  五、土地资源低效、粗放利用的现象时有出现,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要求迫切
  城镇建设和开发区土地利用粗放、低效的现象在全省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散乱,空心村、闲散地还大量存在。不少地方大马路、大广场、大校园等超前用地现象仍然存在。建设用地低效、闲置和粗放利用,加剧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影响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全省土地利用面临挑战的同时,也存在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和中部崛起战略给江西省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龙头的“绿色生态江西”发展战略和抓项目促发展、扩大内需等为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途管制用地的程序和氛围基本形成,节约集约用地机制正在逐步建成。“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的实施将增加有效耕地的供给,有利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实现和提高现有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质量。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和协调区域土地利用,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规划期内,必须从江西省情出发,紧紧抓住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期,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以对人民、对历史、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全省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统筹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用地,统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土地资源利用,积极探索土地利用的新模式,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增强土地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的要求,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和管理,坚持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用地,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保障科学发展用地的原则。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区域性中心城镇、重大支撑产业项目发展用地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保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等民生工程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相协调。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原则。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之路,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低效粗放向高效集约转变,防止用地浪费,引导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原则。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区域发展和城乡建设用地,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切实抓好以“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构建生态文明的宜居城乡环境。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原则。按照加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要求,强化土地规划制度的落实和规划管理手段建设,有效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规划实施机制,落实规划实施共同责任,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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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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