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2~2020年)

2014年01月03日 8:56 1480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3.老矿山找矿。
  优先选择大兴安岭、晋冀、长江中下游、南岭等重点成矿区带,开展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接替资源勘查,促进深部找矿突破。通过攻深找盲、探边摸底,发现并查明新的资源储量,为现有资源基地的稳产、增产提供资源保障,延长矿山服务年限。按照分期分批、先急后缓、逐年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优先安排在成矿地质条件有利、找矿潜力大和市场需求量大的大中型生产矿山特别是资源危机矿山开展勘查评价工作,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重要矿集区深部找矿远景作出初步评价。
  (三)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构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制度,激励矿山企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快转化科技成果,实现难利用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化和产业化,不断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1.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调查评价。
  调查我国主要大中型矿山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现状,建立和完善主要矿山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数据库,通过开展技术经济评价,摸清主要矿业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潜力,进一步明确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重点矿种、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推广应用方向。
  2.建立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考核奖励机制。
  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实时督察、动态监管等工作,对矿业企业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进行考核,对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取得显著成效的矿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3.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实施以矿业企业为主体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引导和带动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
  油气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重点示范推广老油田采收先进技术,低丰度、低渗透油气资源有效开采技术,油砂、油页岩、页岩气综合开发利用技术。
  煤炭和煤层气资源高效开采及废物利用示范。重点示范推广中薄煤层机械开采、矸石回填绿色采煤、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含煤高岭石及煤系硫铁矿综合利用和高灰难选煤泥分选技术等,提高煤炭资源的开采利用水平。
  黑色金属综合开发利用示范。重点示范推广宁乡式、宣龙式高磷鲕状赤铁矿和褐铁矿、菱铁矿等复杂难选铁矿,钒钛磁铁矿、含稀土铌铁矿、锡铁矿、硼铁矿等多组分共伴生铁矿以及低品位微细粒碳酸锰矿等复杂难利用锰矿及矿山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技术。
  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重点示范推广低品位氧化矿、复杂难处理多金属硫化矿、难利用铜矿、难利用铝土矿和黑色岩系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技术。
  稀土以及稀有、稀散、贵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重点推广稀土多金属矿、金矿、铂钯矿、锶矿等以及铅锌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稀散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化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重点示范推广低品位磷矿、各类共伴生硫铁矿、低品位硫铁矿及盐湖钾盐伴生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非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重点推广示范高铝粘土、萤石、石墨、菱镁矿等优势非金属矿资源的高效利用工程,显著提高共伴生非金属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三、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打造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投资制度平台,促进中央和地方政府及企业多方联动,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有机衔接,资本与技术紧密结合,勘查开发一体化,地质找矿与矿业权管理及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协调配合,力争地质找矿实现重大突破,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把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合力,确保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顺利实施。
  国土资源部牵头组织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发展改革委要加强产业政策指导,并在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重大技术装备建设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保障。财政部负责公益性地质找矿工作的稳定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科技部等部门要加大对地质找矿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加大基础性地质工作投入,制定本地区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国土资源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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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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