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014年01月03日 16:10 4463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三、高新矿业规模开发建设工程
  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总量调控、优化结构、延伸产业链、增加大宗矿产品产能产量、出口优势矿产限量增值以及矿业综合经济总量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目标。规划推荐实施一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产业建设项目,改造传统矿业,提升矿业整体水平与经济效益。
  (一)调控矿产资源产业方向,大力发展延伸产业。
  认真实施好《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发展矿业经济的若干意见》、《江西省产业经济“十百千亿工程”实施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好发展矿业经济重点支持产业导向目录,优先为重大产业项目优化配置矿产资源,切实调控矿产资源产业方向、大力发展延伸业,重点支持发展铜、钨、稀土、钽铌、氟盐化工、硅材料及光伏产业等矿产品精深加工业,提升陶瓷、水泥产业水平。
  (二)实施一批矿产品产能新建或扩建项目。
  包括煤、铁、铜、铅锌、硅等矿产采选、冶炼、加工项目,氟、盐、磷化工项目,规模型系列陶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法规模水泥生产线建设项目等。
  (三)实施一批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开发建设项目。
  包括钢材料、铜材料、钨材料、稀土材料、锆铪材料、合金材料、陶瓷材料等新材料及钽铌、钼、银、铅锌等精深加工和产业开发建设。
  (四)硅材料及光伏产业集群开发建设工程。
  依托现有硅材料及光伏产业为基础,充分利用优质硅、盐、萤石等配套矿产资源综合优势,引进高新技术,集中各方力量,支持硅材料及光伏产业规模建设发展,力争在规划期末实现规模产能和销售产值达千亿元目标。
  (五)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推广工程。
  规划近期内,组建浅层地热能研究推广中心,组织编制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启动浅层地热能资源地质调查评价,开展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配套技术研究,引进先进配套技术,开展南昌市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试点工程。力争到2015年,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技术在全省主要城市得到推广应用。
  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为切实实现矿产资源节约利用和综合利用目标,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再勘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引导实施一批节源、节能和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
  (一)矿山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1.煤矸石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
  包括煤矸石发电、煤矸石制砖、煤矸石制水泥等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2.高瓦斯煤矿山的煤层气抽采开发利用示范工程项目。
  3.大中型金属矿山尾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试验工程项目。
  重点支持大中型有色金属矿山尾砂金属元素综合回收及废渣资源化利用项目,开展七宝山尾矿(钴)回收工艺、永平铜矿尾矿中伴生钨矿利用、含锂瓷石稀有金属选矿、磁铁矿尾矿铁回收选矿工艺试验和尾矿综合利用工程试验。
  (二)矿业领域水、气、热、废渣循环利用示范工程。
  包括废水循环利用、尾气处置利用、余热发电、废渣资源化利用等,支持和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
  (三)推广应用新工艺技术,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和产能。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关停并转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采选冶企业及炉窑,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产能,推广应用节约资源、节约能源、符合环保的采选冶及炉窑新工艺技术。全面推广应用空心粘土砖生产工艺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
  五、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
  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快我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进程,推荐实施五大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重点工程,创新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模式和机制、实施矿山土地整理开发示范工程。
  (一)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点工程。
  1.赣南稀土矿集中区土地复垦治理工程。
  2.赣南钨矿集中区土地复垦治理工程。
  3.赣东北铜金矿集中区土地复垦治理工程。
  4.九瑞铜金矿集中区土地复垦治理工程。
  5.赣中铁矿集中区尾砂治理工程。
  (二)矿山土地整理与开发式治理示范工程。
  规划期内重点支持赣南稀土矿集中区尾砂综合治理与土地开发示范工程。通过开发式治理工程示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恢复谁利用原则,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矿山土地整理开发与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加快全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进程。
  六、矿产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工程
  1.探索隐伏矿床的成矿理论和成矿模式,开展深部找矿理论、技术、方法等方面的科技攻关,进一步提高我省深部找矿水平。
  2.完成1∶50万江西省第四代地质系列图系编制,完成《江西省地质资源环境志》编纂;开展低品位、难选冶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研究。
  3.完善1∶50万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重砂以及矿产勘查等数据库系统;建设矿产资源规划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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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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