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4年01月07日 9:40 1596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方针
  第十二条 2010年土地利用目标
  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指标(即1997—2010年控制耕地减少341万亩,其中建设占用60万亩,生态退耕275万亩,灾毁6万亩;1997—2010年土地整理开发增加耕地面积62万亩,2010年保有耕地面积3539万亩)作为依据,制订的土地利用目标是:
  (一)耕地保有是目标:1996年,有耕地255.65万公顷(3834.71万亩),规划期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18.33万公顷(275万亩),三峡水库淹没耕地15320公顷(22.98万亩),建设用耕地24680公顷(37.02万亩),灾毁耕地4000公顷(6万亩),共减少耕地227333公顷(341万亩),整理开发增加耕地41333公顷(62万亩)。增减相抵,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237.05万公顷(3555.71万亩)。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在规划期内,全市建设用地(含农业建设和非农业建设)控制在8万公顷以内(120万亩),其中占用耕地4万公顷(60万亩),即国家下达给我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
  (三)土地开发复恳整理增加耕地目标: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弥补建设占用的耕地,必须开发、复恳、整理增加耕地41333公顷(62万亩),其中开发复垦增加耕地17333公顷(26万亩),整理增加耕地24000公顷(36万亩)。
  (四)退耕还林、还牧、建园目标:在规划期内,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183333公顷(275万亩),其中安排造林13.33万公顷(200万亩),建果 园、茶园等2万公顷(30万亩),种草30666.6公顷(46万亩)
  (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目标:在规划期内,土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得到基本控制,土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逐步建立一批城市污染治理设施;大力植树造林,进一步治理水土流失。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0.98%提高到36%。做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第十三条 2030年土地利用展望
  2011年到2030年间,将是重庆经济社会初步实现现代化的阶段。这20年,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的需要量将有较大增加,农业用地与非农用地矛盾更趋突出,仍需要在提高耕地、园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同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继续控制耕地的减少,努力开垦未利用后备土地资源,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按1997年2010年减少耕地和补充耕地数量保护占补基本平衡的情况,预测2011年到2030年减少耕地和补充耕地可在40000—46667公顷(60-70万亩)左右进行平衡。
  第十四条 土地利用方针
  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遵循以下方针:
  (一)把保护耕地放在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首位。特别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将质量好的农地优先用于粮油生产,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保证交通、能源、水利等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防建设、三峡移民迁建的必需用地。
  (三)坚持在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业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覆盖率,治理水土流失,做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五条 土地利结构调整
  保持耕地占补基本平衡,扩大园地、林地、牧草地、交通用地和水域用地;保证交通、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合理控制城镇规模的过度膨胀;逐步缩小村镇用地规模;适度开发农用地后备资源,大力进行复恳和土地整理。
  第十六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内容
  (一)耕地——保持建设用地占补基本平衡:严格控制耕地面积的减少,努力补充耕地面积,保持建设占用与开发、复恳、整理增加耕地持平。1996年末,有耕地255.65万公顷(3834.71万亩),到2010年,建设占用4万公顷(60万亩),开发、复恳、整理增加耕地4.13万公顷(62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牧、建园18.33万公顷(275万亩),灾毁4000公顷(6万亩)。规划期末,耕地实有237.05万公顷(3555.71万亩),净减少279万亩,净减7.3%。
  (二)园地——适应增加:园地实行品种调整,发展名、特、优水果,集约生产,不以增加面积为主要的发展方式。1996年末有园地16.26万公顷(243.97万亩),到2010年,园地新增2万公顷(30万亩),三峡水库淹没园地0.496万公顷(7.414万亩)。规划期末,实有园地面积17.77万公顷(266.53万亩),增加1.504万公顷(22.56万亩),净增9%。
  (三)林业用地——大力发展:除保护和经营好现有林地,改造疏林地、灌木林地,加速迹地更新外,大力发展林业用地。建设好三峡库区及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林业重点治理工程,长江防护林,长江生态林工程,多功能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和中德合作造林工程等重点项目。1996年末林地为300.76万公顷(4511.41万亩),到2010年,新增53.3万公顷(800万亩),扣除三峡水库淹没0.24万公顷(3.62万亩)后,规划期末,全市实有林地面积353.85万公顷(5307.79万亩),净增53.09万公顷(796.38万亩),净增17.65%。
  (四)牧草地——适当扩大:1996年末有牧草地20.59万公顷(308.83万亩)。除对现有牧草地进行保护、改造、提高外,规划期末增加牧草地3.07万公顷(46万亩),牧草地面积达到23.66万公顷(354.83万亩),净增14.9%。
  (五)建设用地——严格控制,保证重点。根据全市“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以及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规划期内,确定建设用地总规模约为8万公顷(120万亩),平均每年为2857公顷(42857亩)。扣除三峡库区淹没耕地22.98万亩后,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37.02万亩,年均26443亩。
  其安排是:
  1、三峡库区淹没耕地15320公顷(229800亩)。
  2、移民迁建占用耕地3705公顷(55575亩)。
  3、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占用耕地:5513公顷(82693亩)。
  4、城市建设占用耕地:包括主城区、11个外围组团、9个地区中心城市建设占用耕地6709公顷(100630亩)。其中主城区建设占用耕地35.3平方公里(53000亩),外围组团建设占用耕地922公顷(13830亩),地区中心城市建设占用耕地2253公顷(33800亩)。
  5、农业建设占用耕地:3333公顷(50000亩)。
  6、县域中心城和村镇建设(含乡镇企业建设)占用耕地:5420公顷(81300亩)。
  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变化
  规划期末,用地结构将有较大调整。农用地有较大增加(其中,林地增加较多,园地、牧草地有所增2,耕地有所减少),建设用地增加,未利用地减少。在全市土地中,农用地由74.85%上升到80.17%,增加5.23个百分点。其中耕地减少2.26个百分点,园地增加0.18个百分眯,林地增加6.45个百分点,牧草地增加0.37个百分点,水面增加0.58个百分点。建设用地由6.42%上升到7.19%,增加0.77个百分点,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0.34个百分点,交通用地增加0.31个百分点,水利设施用地增加0.12个百分点。未利用地由18.7%下降到12.64%,下降6.09个百分点。
  第十八条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一)三峡水库建设是国家特大型工程。库区淹没重庆辖区内的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共计28220公顷(42.33万亩),其中耕地15320公顷(22.98万亩);移民迁建用地1.11万公顷(16.67万亩)。
  (二)重点加强交通设施建设。《重庆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安排,规划期内,首先重点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结构合理,快速便捷的综合运输网。在2010年前建成万线(达县至万州)、渝怀线(重庆至怀化)、遂渝线(遂宁至重庆)等铁路干线。万枝(万县至枝城)铁路已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公路建设重点是打通出口,增加干线,形成环路,改善网络,提高等级。在2010年前基本形成全市的高等公路体系。建成国道上海至成都(重庆境内)的主干线,建成国道主干线重庆过境公路和国道210邻水界至双鹰桥等公路,改建完国道319重庆境内路线。兴建的高速公路有渝长路、梁万路、长梁路、渝黔路、渝达路、渝遂路,以及万州至苏拉口、合川至武胜公路等。港口建设以长江干线为主轴,以乌江、嘉陵江为次轴,以重庆、涪陵、万州三个港口为枢纽,分步建设骨干客、货港,发展中小码头,搞好与高等公路和铁路的衔接。按现代化国际空港标准,实施江北机场二期扩建。做好万州五桥机场、黔江舟北机场的前期工作,在条件具备时动工建设。
  (三)确保能源建设用地。重点保证武隆县江口水电站、重庆市境内石油天燃气工业等重点项目用地。
  (四)继续加强水利建设。规划建设荣昌高升桥水库、开县鲤鱼塘水库等重点工程。
  (五)拟兴建一批环境治理、保护工作项目。拟建南岸区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唐家沱污水处理厂、长生桥固废处理场及沿江一批中小型污水、垃圾处理场。目前已立项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4306.2公顷(64593亩),尚有一批正在申请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未纳入本规划控制指标中。对石油、天燃气钻探等不确定性能源建设项目,在其他重点建设项目预留指标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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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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