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海县矿产资源规划(2006—2020年)

2014年01月09日 13:36 1587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三、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围绕“构建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生态型经济强县”的总目标,以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以供需平衡为条件,立足本县建设的需求,合理开发普通建筑石料;加强资源开发整合力度,压缩矿山数量,进一步规范开采秩序,营造良好的矿业环境,全面统筹资源开发与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保障资源开发满足宁海县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依据指导思想,《规划》确定矿产资源工作的思路是:
  --普通建筑石料开发利用要从宁海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合理设置采矿权。
  --适度开发石料资源,扶持已有开发设备和规模的矿山,树立规模开发,集约经营的典型,提高矿山企业现代化水平和经济效益。
  --坚持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无尾砂的矿山;把矿产资源的开发与矿地综合利用结合起来。
  --按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要求,调整布局、控制矿山数量,扩大矿山规模,适当照顾边缘乡镇新农村建设对石料的需要,限量设置小矿山。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与生态县建设同步推进,全面改善露天矿山的“白化”现状。
  (二)基本原则
  为实现《规划》目标,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总原则的前提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政府调控矿山数量和生产规模,把好矿山准入关,市场调节开采总量,优化配置,平衡供需。
  --坚持效益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统筹资源开发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满足县内需求;统筹资源开发与土地、森林、交通、自然景观保护的关系。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更新采矿设备,改进采矿方法和加工工艺,提高设备利用效率,改善矿山环境,保障矿山安全。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矿,使矿政管理更规范,服务更到位。
  (三)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2006-2010年)
  到2010年,构筑与宁海县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矿产资源开发新格局,布局明显合理、结构明显优化,开采方法明显规范、安全生产明显好转,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业经济有所提高。具体目标是:
  --矿业经济适度增长,预计石料资源开发经济总量达到2210万元,利税预期达到240万元。
  --调整“三区”,优化布局,普通建筑石料矿山总数控制在20家之内(不含工程性矿山),开采规模控制在150万吨。
  --石料矿山结构优化,经营性矿山达到20万吨/年,乡镇(街道)自用性矿山达到10万吨/年;规范开采方法,进一步规范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化作业,块石-碎集料-机制砂系列产品。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十五”时期,已经完成了废弃矿山治理任务,“十一五”时期,加强对在采矿山的边开采边治理工作,不欠生态“新债”。已经治理的废弃矿山,注重维护,进一步矿地整修,可新增土地500亩。
  --公开、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得到完善。矿业权全部实施“招、拍、挂”有偿出让。
  2、展望远期(2011-2020年)
  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保持在“十一五”水平,矿业经济总产值2700万元,利税290万元;矿山布局更趋合理,矿山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县石料矿山总数控制在15家之内(不含工程性矿山),设备先进、规范开采、全部矿山规模在20万吨/年之上;矿山生态环境按“绿色矿山”要求实施,无粉尘污染、污水排放达标;开展农业地质、城市地质调查,低品位的储家铅锌矿在进一步勘查的基础上有望开发利用;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有保障。
  专栏1    “十一五”时期宁海县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
  规划内容基准年2010年指标属性
  矿业经济矿业产值(万元)17952210预期性
  开采总量普通建筑石料(矿石万吨)123.40150.00预期性
  矿山数量普通建筑料(家)2320约束性
  铸造用粘土岩(家)22
  沸石(家)22
  叶蜡石(家)11
  总计(家)5425
  新设 矿山规模普通建筑石料(万吨)≥10≥20约束性
  资源利 用水平露采开采回采率(%)95≥98约束性
  尾矿资源利用率(%)95≥98约束性
  矿山生态 环境规划治理矿山治理率(%)100100约束性
  新增可利用矿地(亩)500预期性
  矿业权 管理矿业权实行“招拍挂”出让(%)100100约束性
  注: (1)“十一五”时期宁海县不开展基础性地质工作和固体矿产勘查;
  (2)矿山数指固体矿产的矿山,不含地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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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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