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稀有金属频遭走私 海关破获2.15亿大案

2009年11月04日 10:32 1314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镁资讯


  “一号行动 ”追查25宗走私案
  “3.16”案件已成功侦破,但海关缉私警察没有忽视任何蛛丝马迹,掌握的线索、犯罪嫌疑人的“委屈”让侦查人员警觉。在通过调取海关大量相关贸易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后,缉私警察认为矿产品资源走私的情况并非个案,极有可能涉及整个矿产品出口行业,而深圳关区内火车线路沿线附近的仓库很有可能是前两年“两高一资”商品从北方南下后在华南地区择机走私出口的中转站。
  深圳海关对此情况开始高度关注。根据前期办案中积累的“三单比对”办案经验,该关迅速从缉私、风险管理、审单等部门抽调20余名人员,兵分三路展开前期调查。
  第一路人员对深圳范围内的69家社会仓库开展“地毯式”摸排,从盐田奔波到笋岗,从平湖赶赴到西丽,在弥漫着有毒化工原料的仓库,在环境恶劣、恶臭扑鼻库房实地查看,2周时间内调取了近万个集装箱的仓单资料。
  面对数以万计的单据,第二路人员对仓单资料和对应报关单进行逐一分析,初步确定了4000多个货柜存在走私风险。
  第三路人员则是根据有风险的货柜线索,从各航运公司调取提单资料,通过与仓单、报关单对碰后,发现其中有1000个货柜“三单”不一致,有明显的走私嫌疑。
  随着前期调查的逐渐深入,一个走私国家矿产资源,涉及境外买家、国内货主、货代公司和报关公司的行业性走私链条露出真面目,这根走私链条就像一条“吸血导管”从国家的“命脉”里疯狂抽血。深圳海关缉私局立即制定了代号为“2009年一号行动”的查缉方案,一张大网悄然撒开。
  5月19日,深圳海关打响国家矿产资源保卫战,300多名海关人员投入到了打击珠三角地区矿产品行业出口走私专项行动中。至10月11日,经过三个阶段的缜密侦查,共调查企业160余家,发现涉嫌走私货柜998个,涉案矿产品1.64万吨,共查获矿产品出口走私案件25宗,其中刑事案件24宗,行政案件1宗,现已逮捕犯罪嫌疑人33人,初估案值2.15亿元,涉税3600万元。
  此次打击矿产品出口走私专项行动效果明显,行动以来,矿产品走私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进出口行业得到有效整肃。据统计,专项行动后,常用来掩护走私矿产的生石膏、大理石、石蜡等“影子商品”出口量平均下降50%,深圳关区仓存矿产品情况明显减少。国家限制出口的矿产品在深圳关区的出口量锐减,6-7月,深圳关区硅锰、锰铁、电解锰等12类重点矿产品出口总价值同比下降73.6%。
  团伙作案 网络层层转包
  走私分子境内外相勾结,从货源组织到报关、代理、码头、船公司等等环节,形成一条完整的走私链,构成了一张复杂的利益网。伪报过程中“一案多人、一人多案”等情况普遍,多数案件的涉案人员有多次走私违法记录,如李某走私矿产案件中,李某不但同时涉及深圳海关查办的4宗案件,还涉及黄埔等其它地方的在办矿产品案件,同案的吴某、管某、刘某、汪某等人,因涉及深圳海关2008年侦办的一宗走私矿产品案件被判刑或取保候审。
  办案中还发现,走私分子具有高学历、智能化的特点,他们精通外贸知识、熟悉海关规则,采取互联网上“层层转包”、伪报品名方式走私,给海关侦查办案工作设置重重障碍:货主一般先在网络上发布寻求出口代理商的信息,并公布每个货柜包税通关费用;第一手货代公司接下业务后,又以较低的价格转包给另一家货代公司,如此层层转包,通关费用到报关公司时已缩水80%,报关公司要牟取不法利益,就必须伪报。例如广州浩某公司走私案中,货主赵某以每柜硅铁和锰矿包关税“通关费”约为7000元,经过5层转包,最后由报关公司将硅铁和锰矿伪报为镍合金、塑胶片、地砖出口,而所有费用仅为1800至2000元。通过“层层转包”,增多走私链条环节,这种走私手法使海关很难弄清货物真实货主,而只要其中一个环节被查获,幕后策划人便可迅速藏匿。
  本系列案中,涉案的矿产品来源广泛,北至辽宁省营口市,南达广西靖西县,遍及全国9个省近20个县市。涉及780多家经营单位、180多家申报单位、259个客户,涉及 1000多个货柜、330多种出口应税商品。从深圳海关查办的这些案件分析,目前矿产品走私不单在深圳存在,在其他多个省市也同样存在风险。

 

[1] [2][3] 下一页

责任编辑:彭薇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