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十大新闻

2014年01月22日 9:59 744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七、《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调整
  2013年8月26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2013年第6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决定调整《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取消部分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我国把废金属分为六类、七类,这次取消的主要集中在六类,目录涉及废铜、废铝、废钢等部分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对此等货物企业可以自行进口,不需要受批文的限制,简化行政手续。该项政策鼓励企业合理利用再生资源,鼓励可再生利用的再生资源出口到我国,有利于进口量的上升,维护行业的合理的良性循环,对于行业的发展和带动有积极的意义。
  八、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3年9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区域特点,实施大循环战略,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普及绿色循环文化,通过循环发展带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提高城市(县)环境友好水平、资源节约效益和新型城镇化质量。《通知》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选择100个左右城市(区、县)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活动。《通知》是进一步贯彻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把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行动,通过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打造城市发展的升级版。
  九、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召开
  2013年6月21日,为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在湖北省襄阳市组织召开了为期2天的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全国涉及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重点省级工业、环保主管部门、相关协会、研究机构及重点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企业代表共计16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就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思路、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进展等进行了研讨,明确了实现铅酸蓄电池规范生产、有序回收、合理再生利用,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工作目标。本次会议传导出一个明确的信号,表明国家下决心整治和规范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产业发展,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的铅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将驶入快车道。
  十、第十三届再生金属国际论坛暨国际再生金属展览会举办
  2013年11月7日至9日,第十三届再生金属国际论坛暨展览会在重庆圆满举办。本届论坛以“创新驱动打造产业新契机,迎接挑战开创产业新未来”为主题,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突出再生有色金属产品和技术服务特色,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着力打造以重庆为中心的中国再生有色金属大西南产业聚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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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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