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沉积型钒矿地质勘查规程(试行)

2014年01月28日 8:57 2232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5   勘查控制程度
  5.1  矿床勘查类型确定的原则
  5.1.1  追求最佳勘查效益的原则
  勘查工程的布置应遵循矿床地质规律,从需要、可能、效益等多方面综合考虑,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
  5.1.2  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每个矿床都有其自身的地质特征,影响矿床勘查难易程度的五个地质变量因素(矿体规模、矿体形态复杂程度、构造、岩体对矿体的影响程度、矿体厚度稳定程度、矿石品位均匀程度)常因矿床而异,当出现变化不均衡时,应以其中增大矿床勘查难度的主导因素作为确定的主要依据。
  5.1.3  以主矿体为主的原则
  当矿床由多个矿体组成时,应以主矿体(占矿床资源/储量70%以上,由一个或几个主要矿体组成)为主;当矿床规模较大,其空间变化也较大时,可按不同地段的地质变量特征,分区(块)段或矿体确定勘查类型。
  5.1.4  在实践中验证并及时修正的原则
  对已确定的勘查类型,仍须在勘查实践中验证,如发现偏差,要及时研究并予修正。
  5.2  勘查工程间距的确定
  勘查工程间距系指具有效采样成果的工程间距。勘查工程间距应根据不同勘查类型,并结合勘查区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勘查类型有不同工程间距要求(见附录G),该表为推荐使用的基本工程间距要求(用于探求332类资源量),勘探阶段探求331类资源量的工程间距应在此基础上适当加密。
  每个勘查工程间距的选用要考虑勘查工作的阶段性和连续性,使前期工程所获成果后期可以利用。附录G推荐的基本工程间距系参考值,在实际勘查过程中要及时研究,不断总结,可以适度加以调整。
  5.3  矿床控制程度的确定
  预查对发现的矿体或矿化体,可根据少量验证工程所获得的取样资料,估算预测的矿产资源量〔(334)?〕,并能为区域远景提供宏观决策的依据。
  普查除大致查明矿体地质特征外,地表应有系统工程控制,深部由有限工程控制,根据地质成矿规律等估算推断的矿产资源量(333类),可作为矿山远景规划的依据。
  详查应基本查明矿床(体)地质特征,基本控制矿体的分布范围,矿体出露地表的边界及延深应有系统工程控制,根据系统采样工程所圈定估算的控制的矿产资源/储量,应达到矿山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一般矿山最低服务年限由投资者决定)。
  勘探时主要矿体应在详查控制的基础上由加密工程加以圈定。对地下开采的矿床,要控制主要矿体沿走向和顶部的边界;对露天开采的矿床,要控制矿体四周的边界、采场底部边界,计算剥采比;对在主矿体顶底板附近的次要小矿体,应适当加密控制;由上述加密后的工程圈定的探明的矿产资源量/储量应达到矿山首期建设设计还本付息服务年限的要求。矿床勘查深度根据投资者需要来确定。
  6   勘查工作质量要求
  6.1   测量工作
  地形测量和地质勘查工程测量应采用全国统一的坐标系统(1980西安坐标系、亦可采用 1954年北京坐标系)和最新的国家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困难地区可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或暂用独立高程系,当采用独立高程系时应尽量与国家高程基准联测。测量精度与要求按GB/T 18341-2001执行。边远新发现的勘查区周围没有可供联测的全国坐标系统基准点时,可采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建立独立坐标系统测图。
  6.2   地质填图
  6.2.1  根据不同勘查阶段目的任务,进行不同比例尺地质填图,填图具体工作及精度要求可参照DZ/T0175-1997执行。(地形)地质图比例尺应视勘查区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矿床规模及勘查阶段不同而定,一般为:区域1∶50000~1∶100000,矿区1∶5000~1∶25000,矿床1∶1000~1∶5000。
  6.2.2  安徽省1:50000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区域地质图可收集利用这些成果资料编制完成。
  矿区地形地质填图,底图可利用最新的1∶10000地形图,首先研究以往地质矿产成果资料,选择代表性地段,垂直地层走向测制地层剖面,详细划分岩性,建立地层层序、构造框架,地层填图单位为层或亚层,填图方法以垂直地层走向穿越为主,沿走向追索为辅的方法,有地质意义的重要观测点应采用全仪器法测定,图面反映的地质内容要全面、丰富、准确、客观。
  矿床大比例尺精测地形地质填图,应以达标的相应比例尺地形图作为底图,对矿体分布地段和覆盖区的主要地质界线必须采用槽探、井探或浅钻工程揭露控制,所有地表工程和观察点均须用全仪器法测定位置,见矿工程要测量坐标,勘探线剖面图必须实测,图面反映地层填图单位为段或亚段详细反映含矿层、矿体、蚀变、氧化带、构造、岩体及各种勘查工作。图面要素测(标)绘方法、精度、制图按6.1要求进行。
  6.2.3  勘探和详查阶段必须精测地形地质图;普查阶段一般简测地形地质图(采用的地形底图质量没有达标)或简测地质图;预查阶段可以简测地质图或草测地质图。
  6.2.4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填图:水文地质图(含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要素)的填制在详查和勘探阶段进行,以勘查区地形地质图为底图,填制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要素,主要内容为: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的岩组分布;地表水(河、湖、水库)分布范围、水量、水质;地下水(泉、井)性质、流量、水质;探矿工程(钻孔、坑道)深度、水位埋深、降深、涌水量、含水岩层、水质;含水及隔水层、断裂;第四系、基岩范围及地貌类型、剥离物范围、滑动变形地段、滑坡、崩塌、泥石流范围;放射性异常点、地热异常范围,建筑物、尾矿库、废水池位置;各观测点、取样点位置等。各要素标绘精度同地形地质图。
  6.3   物探、化探工作
  6.3.1  各勘查阶段均应进行放射性检查。放射性检查测量工作按前述4.4.3.3要求进行。提供全勘查区放射性测量资料,作为地质环境评价的依据。
  6.3.2  化探工作,在预查、普查阶段,广泛收集区域化探成果,对钒元素及钒组合异常进行系统研究,重点异常进行检查验证。重要地段需补做化探工作的,按DZ/T0246-2006的要求,进行岩石测量。样品测试按6.5要求进行。

 

[1] [2] [3] [4][5] [6] [7] 下一页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