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2014年03月07日 14:17 2596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5.5加强含重金属原料及废渣的污染防控
  (1)严格含重金属原料污染控制。严格防控措施,所有涉重金属企业均要建设规范的的原料堆场,落实“三防”(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措施,加强原料运输管理,防止重金属污染转移。
  (2)严格含重金属废渣管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强化含重金属的废渣、除尘后含重金属污染物的烟尘和含重金属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属危险废物的含重金属废渣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严禁无资质单位、企业利用、处理含重金属废渣。
  5.6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
  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示范。根据汉中实际,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实施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工程,综合治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时间为2011-2020年。
  (1)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在勉县汉中锌业有限公司周边,采用生物和物理化学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在南郑县两河乡广家坪村、西乡县马家湾乡双河村、略阳县何家岩镇西渠沟村实施土壤修复示范工程。
  (2)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市历史遗留问题主要集中在略阳、宁强等地的硫铁矿、涉重金属企业,因历史原因,在矿产开采、加工中产生大量废渣以及坑涌废水,导致周边土壤重金属污染。具体是略阳县麻柳铺废弃的硫铁矿坑涌水、宁强县汉中锌业铜矿有限公司周边土壤修复和治理。
  5.7建设重金属监测预警体系
  (1)开展涉重金属企业周边环境及保护对象的预警监测。对重点涉重金属污染源周边水、气、土壤、农作物、人体健康等进行跟踪监测,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建立以环境质量监测为核心的重点监测网络;实施重点规划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预测预警。
  (2)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健康危害进行预警,并提出管理与应对措施。
  (3)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开展全市土壤环境监测,实施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分区控制、利用和保护对策。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建立企业搬迁遗留场地和城市改造场地污染评估制度,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工业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
  (4)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到2015年末,所有重点防控区域内的县级环境监测站具备全面监测重点重金属能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具备重金属全分析监测能力和应急监测能力;加快新设立的佛坪、留坝县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步伐,2015年前,通过计量认证,具备开展重金属监测工作的能力。
  5.8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控宣传教育
  (1)开展形式多样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科普宣传活动,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了解重金属危害、预防、控制、治疗和愈后防护等方面的知识,增强防护的意识。积极把握引导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2)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推行环保自律。规范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开重金属污染排放情况等信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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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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