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2014年03月07日 14:17 2595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6重点项目
  规划项目主要包括重金属污染整治示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涉重金属污染源废气、废水综合治理、重金属污染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及在线监测体系建设等项目。共安排项目60项,总投资80666万元。
  6.1污染源治理项目。主要以减少重金属排放和污染事件的发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的项目,包括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项目。共计23项,总投资23426万元。见附表3.
  6.2修复技术示范项目。全市土壤修复示范主要在勉县、南郑县、西乡县和略阳县部分村镇受污染的土壤、农田实施修复试点示范,远期大规模开展修复工程。共计7项,总投资31000万元。见附表4.
  6.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共计7项,总投资18800万元。见附表5.
  6.4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全市环境监管实际需要,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分层次配备重金属监测和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重金属样品采集和前处理设备以及监察执法设备。重点支持重点区域县级环境监测站重金属仪器设备配置和重点企业安装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支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科研项目,安排相应的能力建设项目。共计15项,总投资4540万元。建设起止时间为2010-2015年。见附表6、附表7.
  6.5淘汰关停及清洁生产项目。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共计40项,总投资600万元;逐步淘汰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企业以及采用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振兴调整规划、区域产业政策指导中处于淘汰类别的生产工艺和企业。共计8项,总投资2900万元。见附表2、附表8.
  6.6 项目资金来源
  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污染责任主体明确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由污染责任主体负责解决治理资金,污染治理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申请部分中、省补助资金;能力建设项目资金以申请中省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共同解决。具体见下表:
  表6—1 汉中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总投资表

项目类型

总投资(万元)

合计(万元)

 

81266

 

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

23426

 

重金属污染整治技术示范项目

31000

 

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整治项目

18800

 

重金属污染源在线监测建设项目

2940

 

重金属污染源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1600

 

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及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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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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