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

2014年06月17日 15:7 1320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附1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
  指标 权重 要点
  研究水平与贡献 50% 定位、研究方向及承担国家重要任务情况;代表性研究成果水平与国际学术影响、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中的贡献、投入产出比;合作研究与自主研究课题的组织情况与实施效果。
  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30% 实验室主任与学术带头人作用;队伍结构与创新团队建设;青年骨干人才和研究生的培养。
  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 20% 开放课题设置及成效、科学传播;学术交流;仪器设备使用与共享;运行管理、依托单位支持。


  附2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一、研究水平与贡献
  1. 定位、研究方向及承担国家重要任务情况。
  定位明确,特色鲜明,研究方向符合科学发展趋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要研究方向发展良好,有较强的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特别是评估期内承担了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产生了重大科研成果。集中精力承担和组织国家重要任务,减少一般性竞争项目,有较高的科研效率。
  2. 代表性研究成果水平与国际学术影响、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中的贡献、投入产出比。
  代表性成果是指评估期内在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上,以实验室为基地、实验室固定人员为主产生的重大科研成果,以及通过国内外合作研究取得的成果。代表性成果产生国际重要影响,对实验室成为学科建设与学术发展的创造中心、培育中心和引领中心起到重要作用。代表性成果应是根据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所开展的、为促进科学发展或解决关键科技问题以及为国家发展决策等方面所取得的重要科研系列进展,而不是某研究方向上关联度不高的成果的汇总和拼盘。对代表性成果的评价应将投入产出比作为一个重要指标。
  代表性成果名称表述应明确、具体,成果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分类,不同类型成果按不同标准评价。
  (1)基础研究成果。
  在科学前沿的探索研究中取得系统性原创成果,并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在本领域公认的重要期刊上发表系列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在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做邀请报告,产生重要学术影响。
  (2)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在解决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和在国家重大工程中具有创新思想与方法,实现重要理论创新、关键技术突破或集成,拥有核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科学基础和技术储备,取得创造性成果并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实验技术方法、专用设备研制改进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3)基础性工作成果。
  基本科学数据、资料和信息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并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为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提供支撑,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合作研究与自主研究课题的组织情况与实施效果。
  开展合作研究情况。作为本领域国内研究中心,对学科领域发展起到了辐射带动作用,积极组织、参与国际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通过开展合作研究,促进协同创新与产学研相结合。共同发表论文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注重顶层设计,设立自主研究课题,其部署体现了实验室的发展思路。组织团队开展对主要研究方向上的重大科学问题持续深入、系统研究,支持原始创新的研究;重视对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和新引进人员的支持。实验室对历年自主研究课题重要性与实施效果有相应总结和改进计划措施,并产生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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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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