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1.08亿美元 中信资源起诉青岛港

2014年07月30日 8:41 558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期货


  尽调不力
  虽然中信资源因为此次风波遭受了巨大的损失,然而业内人士表示,公司本身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相关责任。
  “中信资源与货代签订的协议,因此它应该直接起诉货代,然后货代再对青岛港起诉,追究其监管不力的责任。”某大宗商品贸易公司经理告诉记者。
  “这个事件中最大的责任方显然在于第三方货代青岛鸿途物流,这家公司很明显是德正资源旗下的。中信资源与德正资源签订了该批货物的销售协议,然后又将货物存放在德正资源旗下的物流公司,我们很难相信中信资源对此不知情。如果它真的不了解这两家公司的关系,只能说中信资源的尽职调查工作不到位。”上述贸易公司人士表示。
  记者此前曾报道,这家名为“青岛鸿途物流有限公司”位于青岛港大港厂区最高的建筑综合楼16层,并且已经被青岛市公安局查封。
  工商注册信息则显示,青岛鸿途物流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企业法人为青岛恒通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旭军,分别出资195万元、5万元。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青岛鸿途物流有限公司隶属于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氧化铝及其他有色金属的港口代理业务。
  消息人士曾向记者透露,陈基鸿旗下部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非实际控制人。青岛恒通进出口有限公司日前因牵涉“德正系”骗贷案而被债权银行告上法庭。
  “公司仍在进行内部调查中,不方便评论具体进展。”中信资源发言人在接受记者查询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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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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