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有望年内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9年02月06日 10:29 494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2月6日消息   2月5日,刚刚闭幕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强调,要加强能源法制建设和重大问题研究,逐步形成以《能源法》为母体,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和节约能源法为支撑的能源法律体系。
  据悉,《能源法》在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形成一份送审稿,于今年1月初提交到国务院,目前正在法制办进行意见征询和初审。之后,国务院法制办将对送审稿作相应修改并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如果审议通过,草案就可递交人大。
  “《能源法》制定的过程是非常认真的,反复征求了各方的意见,并借鉴了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因此,不太可能出现太大的问题。如果没有什么异议,有望年内通过常委会审议。”著名经济学家韩晓平介绍。
  同时,韩晓平表示,因为常委会审议的时间长短不能确定,且目前不能完全确定不会出现异议,因此,《能源法》何时正式颁布实施尚不能确定。
  “总体上,《能源法》已经从草拟阶段进入到最高层审议阶段,这意味着立法向正式出台又推进了一大步。”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法起草专家组一位核心成员在接受某媒体专访时表示。
  在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同时强调,要加强和改进能源行业管理,编制“十二五”能源规划,加快研究出台石油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煤层气等产业政策。
  著名经济学家韩晓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制定“十二五”能源规划的基本依据是法律,因此,《能源法》的立法原则将会在“十二五”能源规划中得到体现。
  据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介绍,能源“十二五”规划的战略目标是为满足2010到2015年中国经济增长所产生的能源需求,保障中国能源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中信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杨治山称,能源“十二五”规划可能涉及减缓火电使用增长速度,清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如核电、风能将成为投资和扶持重点。
  “现在火电的发展太快了,从资源和环境上来说,它的发展基本上已经达到极限。大规模建立煤电的可能性已经不存在了。”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王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韩晓平称,下一步的重点,第一是发展核电,第二是发展风电,第三是发展水电。我国的水资源很丰富,是比较优质的资源,也是清洁能源。风电不能规模太大,因为风能是不能控制的,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重点还是要发展核电。中国最需要的就是大力发展核电。我们计算的结果是,未来中国的核点至少要2亿千瓦,才能满足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基本需求。

责任编辑:静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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