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至2011年底

2009年03月27日 8:29 476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3月27日消息    继2007年暂停煤炭探矿权申请后,国土资源部日前再次发出《关于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要求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至2011年底。
  通知指出,为了保持煤炭生产基本稳定,避免因煤炭勘查投资过热出现产能过剩,除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煤炭开发项目和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或省级地质专项资金开展煤炭普查和必要详查的可以设置煤炭探矿权外,全国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暂停时间到2011年3月31日止。
  该通知明确要求,各省、市国土资源厅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的监管,做好现有煤炭探矿权的管理工作。如发现有违规出让煤炭探矿权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2007年2月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2月2日起到2008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这次暂停是继2007年暂停煤炭探矿权审批之后国土资源部在全国第二次暂停新的煤炭探矿权审批。

责任编辑:lz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