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启动

2009年04月10日 11:19 756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一、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工作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印发了《2009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安排》,对2009年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工作目标为: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全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3000万人次,新增技师、高级技师38.5万人,技工学校招生规模达到200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5%以上。特别是新增技师、高级技师38.5万人次的目标,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缓解目前的就业结构性矛盾而提出的具体举措。

二、有色金属行业积极推动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

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作为有色金属行业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唯一机构,自2002年成立以来,积极组织开展行业内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2008年,共有4380人报名参加有色金属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评,通过企业培训、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单位初评,最终参加行业终审的有2185人,其中技师1976人(含直接申报的7人),高级技师209人(含直接申报的 22人),通过行业中心组织终审获得技师和高级技师证书的有1958人,其中技师1781人,高级技师177人。

有色金属行业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技师、高级技师达到1.5万名。据不完全统计,到2008年为止通过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取得证书的技师、高级技师总人数为9842人,其中技师8888人,高级技师954人。几年来有色金属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取证人数虽然逐年增加,但离十一五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为此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不断完善评审制度和顺畅申报渠道,为扩大技师、高级技师的评审范围和增加评审数量做好了充分准备,做好相关政策宣传、材料审核和申报等服务工作,切实让技师、高级技师的数量和所占比例迈上新的台阶。

三、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程序

为了做好2009年度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现将有关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工作程序简单介绍如下:

(一)考评原则

按照国家倡导的“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取消比例限额,凡符合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相应的资格考评。对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打破资历限定,适当放宽申报条件。鼓励更多具备高超技能职工参加考评。打破身份限制,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参加考评。

(二)考评条件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按《2009年度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中的规定执行,其中技师申报年限条件可参考下述《技师申报年限简表》:新闻图片20093101128371239334117343_9097.jpg

(三)考评方式与办法

考评方式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审分为企业初审和行业终审。具体办法按《2009年度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四)申报职业(工种)范围

申报职业(工种)范围主要为有色金属生产相关的职业(工种),包括采矿、新闻图片20093101130171239334217609_7425.jpg
新闻图片20093101130461239334246812_7509.jpg

        其他与有色金属生产相关紧密的领域,可根据企业实际岗位情况申报。具体职业(工种)名称及编码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工种分类目录》。特殊情况下,也可用有色金属工业特有工种名称申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工种分类目录》(编码为39)。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和进入有色金属行业第一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企业,申报职业(工种)范围涵盖一定数量的通用职业(工种)。

(五)破格申报(仅限于技师)

对掌握高超技能、复合技能且有突出业绩,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可打破资历限定,经单位推荐,企业考评组初审通过后可破格申报技师。破格申报人员除正常申报材料外,需由单位出具《破格申报推荐意见》,推荐意见要重点反映破格申报人员掌握的高超技能、复合技能,工作中的突出业绩,对企业做出的重大贡献等,一般破格申报人员不超过企业申报总数的10%

(六)直接申报

参加国际、国内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相应名次的选手;有色金属行业及省部级技能大奖获得者和技术能手可不经过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直接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直接申报条件如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原具有相关职业高级工资格(或同等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技师资格,可直接申报技师;原具有相关职业技师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高级技师资格,可直接申报高级技师:

1)参加国际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相应名次的选手;

2)国家级(含一类、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各职业(工种)决赛前3名的选手;

3)省级和行业 (含中央企业集团)级竞赛中获各职业(工种)决赛前3名的选手;

4)公司级竞赛决赛中第1名的选手(最多申报3个职业)

  2.有色金属行业(省部级)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原具有相关职业技师资格的有色金属行业或省部级技术能手,且本职业(工种)设有高级技师资格,可直接申报高级技师;有色金属行业或省部级技术能手原具有相关职业高级工资格(或同等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技师资格,可直接申报技师。

3.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原具有相关职业高级工资格(或同等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技师资格,可直接申报技师:

⑴国家级二类竞赛决赛中第415名的选手;(国家级二类竞赛是指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等有关部门主办,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有色金属行业的企业共同承办的全国性竞赛。)

⑵行业 (含中央企业集团)级竞赛决赛中第412名的选手;(行业 (含中央企业集团)级竞赛是指由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有色金属行业企业共同主办的、两家以上同类金属品种企业的职工参加的行业性竞赛。)

⑶公司级竞赛决赛中第24名的选手。(公司级竞赛是指由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在有色鉴定中心备案、自行主办的内部职工参加的竞赛。)

(七)晋级培训

技师、高级技师晋级培训由各单位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培训时应优先使用已经出版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程,按《国家职业标准》、《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有色金属生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或各企业技师、高级技师岗位标准要求组织培训,没有颁布标准的职业(工种)培训时间一般不低于120标准学时。凡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此证书由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的人员,申报年限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中的培训条款执行。

经过相关职业标准规定学时培训的职工申报技师时,与没有参加晋级培训者相比申报年限有所缩短。

(八)考评工作时间安排

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时间跨度近10个月。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分为前、中、后期3个阶段。

1.前期(35月份)

    前期主要工作有:⑴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布置发文的准备与发放;⑵布置发文的电话跟踪和补发;⑶前期工作宣传。

2.中期(611月份)

中期主要工作有:⑴材料接收;⑵材料预审和补充材料;⑶会前资料准备;⑷评审会的召开。

3.后期(12月份)

后期主要工作包括:⑴将材料按单位分类;⑵汇票;⑶在呈报表上填写票数及日期、在呈报表上指定位置盖章、将呈报表和材料按单位分类,制作三联表;⑷发放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确认通知;⑸分析汇总各单位评审结果;⑹导入数据,打印证书;⑺寄出证书和存档呈报表,返回材料。

四、2009年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已正式启动

2009年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已于3月份正式启动,关于开展2009年度有色金属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请在有色人才网 (www.ysrencai.com) 上浏览查看。相关2009年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布置文件及附件请登录到“有色人才网”(www.ysrencai.com),进入“技能鉴定”栏目,点击“最新布置工作通知”后查询下载。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4年,为了更好地完成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培养的十一五目标,希望有色行业企业积极行动起来,重视技师、高级技师培养的龙头带动效应,想方设法扩大高技能人才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规模,积极推进技师、高级技师的申报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来保证目标的实现。

 

责任编辑:刘征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