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印发:《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

2009年12月02日 13:42 1334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沪府发〔2009〕5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贯彻《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本市贯彻〈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九日
  本市贯彻《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方案
  钢铁产业和有色金属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具有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等特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上海钢铁产业实现了较快发展,已成为全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建成了以宝钢集团为主体的国家精品钢材基地。由于上海有色金属产业相对规模较小,因此在制定本市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方案时,将有色金属产业与钢铁产业一并考虑。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本市钢铁及有色金属产业平稳运行,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业能级,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14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市贯彻《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2009-2011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实施“四个率先”的战略部署,以技术改造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和延伸产业链为重点,钢铁产业突出提升精品钢材基地的技术能级和综合能力,有色金属产业以发展新材料为主线,着力推动钢铁及有色金属产业与国家战略产业和本市支柱产业融合发展,切实提高钢铁及有色金属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综合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对危机与振兴产业相结合、优化产品结构与总量调控相结合、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重点发展国家战略产业和上海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端产品,稳定发展现有的优势产品,加大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及产品,进一步做大做强上海精品钢基地和做精有色金属新材料。
  (三)发展目标
  支持宝钢集团做大做强,到2011年,生产能力达5000万吨以上,其中上海精品钢生产能力达到2500万吨左右,汽车板、电工钢、不锈钢板等高端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具备较强的国内市场调控力和全球市场影响力。通过提升技术能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力争上海钢铁产业总产值达1800亿元。
  支持中铝集团等企业在上海发展深加工,开发高附加值新材料;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发展高端产品,力争上海有色金属产业产值保持4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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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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