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中有害元素含量须小于1%

2009年12月08日 11:33 430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贵金属及其合金首饰中所含元素不得对人体健康有害,首饰中铅、汞、镉、六价铬、砷等有害元素的含量都必须小于1%。。”12月6日,在河南省珠宝行业年会上,国家首饰标准委员会主任、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段体玉先生在宣传最近新修订的《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时说。
  《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以下简称《方法》)于1989年首次发布实施,是首饰行业的一个重要基础标准,对促进我国首饰行业的发展,保证首饰产品的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共进行了三次修订。新《方法》对含镍首饰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同时增加了对有害元素的规定;对贵金属首饰配件的规定进行了修订,要求首饰配件材料的纯度应与主体一致,只有在因强度和弹性的需要时,配件材料才可以适当放宽。
  据了解,新《方法》实行两年过渡期,即从标准发布之日起两年后,所有销售到最终消费者的商品都必须完全符合标准。

责任编辑:静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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