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技术转移中心落户包头稀土研究院

2009年12月09日 10:49 493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12月2日,包头稀土研究院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在包头稀土研究院设立‘中蒙技术转移中心’的批复,同意中蒙技术转移中心设在包头稀土研究院。中蒙技术转移中心落户包头稀土研究院,为稀土研究院拓展更广阔的的国际合作空间搭建了更高的平台。
  包头稀土研究院是全国大型综合研究机构,所具备的科技人才、取得的科研成果、拥有的研究设施等举世瞩目。改革开放以来,包头稀土研究院与世界各国在科研领域、产品贸易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地合作,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果,极大地提升了包头稀土研究院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多年来,包头稀土研究院与蒙古国的合作十分成功,承担了多项国内与蒙古国交流合作的组织与翻译工作。其中,包头稀土研究院与蒙古国科学院合作建立实验室的国际合作项目已近尾声。包头稀土研究院与蒙古国科学院、德国慕尼黑大学合作的项目进展顺利,并取得重大突破,社会效益十分突出。另外包头稀土研究院近期与蒙古国合作的项目铁矿石磁选机进展顺利,已签订合同14台,价值385万元人民币。为进一步促进中国与蒙古国的合作与交流,为全社会搭建中蒙合作的良好平台,包头稀土研究院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申请 “中蒙技术转移中心”设在稀土院。在收到包头稀土研究院的申请后,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对稀土院提供的设备、设备条件、人力配备和业已开展的中蒙科技合作情况之后,同意把“中蒙技术转移中心”设在该院。据悉,中蒙技术转移中心将以中蒙科技合作、技术转移、科技成果及科技产品、设备推广和贸易、科技团组及企业赴蒙考察等作为主要业务,全面推进中蒙两国实质性的科技合作与交流。

责任编辑:仁可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